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出臺落實公平就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1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1月13日電(記者 劉錚)公平就業是勞動者享有的基本權利,然而一些勞動者在求職過程中遇到了諸如性別等歧視。在就業促進法專設“公平就業”章節之後,勞動保障部近日出臺的《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對如何落實公平就業原則進行了細化。

    “用人單位發佈的招用人員簡章或招聘廣告,不得包含歧視性內容。”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提出,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的權利,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享有與城鎮勞動者平等的就業權利,不得對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設置歧視性限制。

    全國有1億多名乙肝病原攜帶者,求職中往往遇到歧視。為此,《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再次明確,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但是,經醫學鑒定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傳染嫌疑前,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傳染病擴散的工作。用人單位招用人員,除國家禁止乙肝病原攜帶者從事的工作外,不得強行將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準。

    對於用人單位在國家禁止乙肝病原攜帶者從事的工作崗位以外招用人員時,將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準的,《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要求,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當事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在消除性別歧視方面,《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在招用人員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不得在勞動合同中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

    此外,《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還明確提出,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歧視殘疾人;應當依法對少數民族勞動者給予適當照顧。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婦女、殘疾人、少數民族人員及退役軍人等就業群體提供專門的職業指導服務。

    對用人單位如何招用人員,《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作出許多具體而明確的要求。如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應當依法如實告知勞動者有關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産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用人單位招用人員被禁止有以下行為:提供虛假招聘信息,發佈虛假招聘廣告;扣押被錄用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以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員;招用無合法身份證件的人員;以招用人員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或進行其他違法活動。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明確,用人單位提供虛假招聘信息、發佈虛假招聘廣告的,或以招用人員為名牟取不正當利益、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當事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

    勞動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要求,下一步要加大勞動監察力度,重點監察用人單位招工和職業仲介機構仲介過程中的就業歧視行為、欺詐求職者行為,規範人力資源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就業環境。

 
 
 相關鏈結
· 勞動保障部:今年我國城鎮新增就業人員已逾千萬
· 新出臺的就業服務與管理規定:招聘拒絕"潛規則"
· 全國人才市場第五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將舉辦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