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4日電(記者 姚潤豐)針對我國城市飲用水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建設部、衛生部、國家環保總局聯合編制的《全國城市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2006-2020)》提出,“十一五”期間,國家將重點解決205個設市城市及350個問題突出的縣級城鎮飲用水安全問題。
規劃還確定,到2020年,國家將全面改善設市城市和縣級城鎮的飲用水安全狀況,建立起比較完善的飲用水安全保障體系,滿足2020年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目標對飲用水安全的要求。
據水利部負責人介紹,規劃在對661個設市城市及縣級政府所在地城鎮4.18億人口的飲用水安全狀況進行調查分析的基礎上,摸清了城市飲用水安全現狀和主要問題,即:飲用水水源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水量供給不足,凈水處理技術相對落後,供水管網漏失率較高,水質監測及檢測能力不足,應急能力較低,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存在體制和機制上的障礙。
為實現上述目標,規劃明確了四項主要建設任務:一是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水污染防治,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及保護工程建設、保護區水污染防治、大型湖庫生態修復及面源控制試點工程等;二是在大力節水的前提下,以現有水源地改擴建工程為主,水源調配、現有水源挖潛改造與新水源建設相結合,提高城市飲用水安全保障程度;三是根據城市水源特點、供水設施狀況和城市發展需求,重點進行凈水與輸配水設施改造、供水水質檢測能力建設等城市供水設施改造與建設;四是建立和完善城市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和水量、供水水質和衛生監督監測體系及信息系統,建設全過程的飲用水安全監測體系,制訂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