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七大報告將“建設生態文明”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要求,明確提出要使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生態文明觀念在全社會牢固樹立。建設生態文明,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和重大任務,為保護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進一步指明了方向。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
生態文明是人類文明的一種形態,它以尊重和維護自然為前提,以人與人、人與自然、人與社會和諧共生為宗旨,以建立可持續的生産方式和消費方式為內涵,以引導人們走上持續、和諧的發展道路為著眼點。生態文明強調人的自覺與自律,強調人與自然環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進、共處共融,既追求人與生態的和諧,也追求人與人的和諧,而且人與人的和諧是人與自然和諧的前提。可以説,生態文明是人類對傳統文明形態特別是工業文明進行深刻反思的成果,是人類文明形態和文明發展理念、道路和模式的重大進步。
人類的生存與發展依賴於自然,同時人類文明的進步也影響著自然的結構、功能與演化。在人類發展史上,人與自然的關係經歷著由和諧到失衡、再到和諧的螺旋式上升過程。在原始社會,由於人類社會的生産力水平十分低下,人與自然“和諧共處”,但這種和諧更多地表現為人對自然的敬畏和被動服從,和諧關係的主導因素是自然。到了農業文明時期,人與自然關係在整體上保持和諧的同時,也出現了階段性的、區域性的不和諧。隨著人口的增加和生産力水平的逐步提高,人類開始不安於自然的庇護和統治,在利用自然的同時試圖改造和改變自然,而這種改造和改變往往伴隨著很大的盲目性、隨意性和破壞性。工業文明的出現,使社會生産力有了質的飛躍,人類利用自然的能力極大提高。這時,人類對自然的態度也發生了根本改變,由“利用”變為“征服”,“人是自然的主宰”的思想佔據了統治地位。在這種思想支配下,對自然的征服和統治變成了對自然的掠奪和破壞,對自然資源無節制的大規模消耗帶來污染物的大量排放,最終造成自然資源迅速枯竭和生態環境日趨惡化,能源危機、環境污染、水資源短缺、氣候變暖、荒漠化、動植物物種大量滅絕等災難性惡果直接威脅到人類的生存與發展,人與自然的和諧也面臨著有史以來最嚴峻的挑戰。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人類對自身與自然關係的反思迅速升溫。1972年,聯合國發表《人類環境宣言》;90年代以後,《裏約環境與發展宣言》、《二十一世紀議程》、《關於森林問題的原則聲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生物多樣性公約》等一系列有關環境問題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文件相繼問世,標誌著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成為全球共識。
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建設生態文明並作出具體部署,體現了我們黨和政府對新世紀新階段我國發展呈現的一系列階段性特徵的科學判斷和對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深刻把握。一方面,我國人均資源不足,人均耕地、淡水、森林僅佔世界平均水平的32%、27.4%和12.8%,石油、天然氣、鐵礦石等資源的人均擁有儲量也明顯低於世界平均水平;另一方面,由於長期實行主要依賴增加投資和物質投入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能源和其他資源的消耗增長很快,生態環境惡化的問題也日益突出。人類社會的發展實踐證明,如果生態系統不能持續提供資源能源、清潔的空氣和水等要素,物質文明的持續發展就會失去載體和基礎,進而整個人類文明都會受到威脅。因此,建設生態文明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的內在需要,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
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建設生態文明,不同於傳統意義上的污染控制和生態恢復,而是克服工業文明弊端,探索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發展道路的過程。由於我國巨大的人口基數和經濟規模,即使採用各種末端治理措施,也難以避免嚴重的環境影響。要真正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需要大規模開發和使用清潔的可再生能源,實現對自然資源的高效、循環利用。這對於尚處於工業化時期的我國來説,挑戰是巨大的。但作為後發國家,我們又具有積極借鑒和吸收其他國家經驗的優勢。我們必須抓住歷史機遇,採取有力措施,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在思想上,應正確認識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係。主要是:從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轉變為保護環境與發展經濟並重,從環境保護滯後於經濟發展轉變為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同步,從主要用行政辦法保護環境轉變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辦法解決環境問題。要牢固樹立保護環境、優化經濟結構的意識,將環境保護作為新階段推進發展的重要任務。
在政策上,應從國家發展戰略層面解決環境問題。只有將環境保護上升到國家意志的戰略高度,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才能從源頭上減少環境問題。在發展政策上,抓緊擬訂有利於環境保護的價格、財政、稅收、金融、土地等方面的經濟政策體系,採取總體制度一次性設計、分步實施到位的辦法,使鼓勵發展的政策與鼓勵環保的政策有機融合;在發展佈局上,遵循自然規律,開展全國生態功能區劃工作,根據不同地區的環境功能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按照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的要求確定不同地區的發展模式,引導各地合理選擇發展方向,形成各具特色的發展格局;在發展規劃上,進一步優化重化工業的佈局,調整産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
在措施上,應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包括建設完善的法律制度,制定嚴格的環境標準,培養專業的執法隊伍,採取行之有效的執法手段等。建立健全與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特點和環境保護管理決策相一致的環境法規、政策、標準和技術體系,凡是污染嚴重的落後工藝、技術、裝備、生産能力和産品一律淘汰,凡是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建設項目一律不允許新建,凡是超標或超總量控制指標排污的工業企業一律停産治理,凡是未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任務的地區一律實行“區域限批”,凡是破壞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一律嚴懲。核心要求是杜絕一切環境違法行為,任何對環境造成危害的個人和單位都要補償環境損失。
在行動上,應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保護環境。環境保護是全民族的事業。必須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齊心協力保護環境。一是廣泛開展環境宣傳教育。多形式、多方位、多層面宣傳環境保護知識、政策和法律法規,弘揚環境文化,倡導生態文明,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環境保護的文化氛圍。加強對領導幹部、重點企業負責人的環保培訓,提高其依法行政和守法經營意識。將環境保護列入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強化青少年環境基礎教育,開展全民環保科普宣傳,提高全民保護環境的自覺性。二是加強部門協作。環境保護部門是推動環境保護事業發展的“總體設計部”,其他有關部門是環境保護事業的共同建設者。要加強環境保護部門的機構、隊伍和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統一監督管理體制。三是強化社會監督。公開環境質量、環境管理、企業環境行為等信息,維護公眾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對涉及公眾環境權益的發展規劃和建設項目,要通過聽證會、論證會或社會公示等形式,聽取公眾意見,接受輿論監督。四是形成科技創新與科學決策機制。針對現階段的環境污染形勢和廣大人民群眾改善環境的迫切願望,不斷加大對全球性、區域性、流域性以及前瞻性重大環境問題的成因與演化趨勢的研究,組織開展科技攻關,形成國家、地方政府對水環境、大氣環境等的監控、預警技術體系,帶動環境保護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理性借鑒國際環境保護的成功經驗,積極參與全球性、區域性環境保護活動。五是健全公眾參與機制。發揮社會團體的作用,為各種社會力量參與環境保護搭建平臺,鼓勵公眾檢舉揭發各種環境違法行為,推動環境公益訴訟。六是加強基層社會單元的環保工作。把環境保護作為社區、村鎮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引導和動員廣大群眾參與環保工作,使每個公民在享受環境權益的同時,自覺履行保護環境的法定義務。 (作者為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