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緩解企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差 確保企業養老保險足額發放
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 羅沙、韓潔)財政部有關負責人26日表示,這幾年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形勢越來越好,但出現的一個核心問題就是企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有差距。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將通過一系列措施緩解待遇差問題,同時確保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副司長由明春在接受中國政府網訪談時表示,企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差問題産生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機關、事業和企業退休職工實行的退休制度不同。此外,企事業單位的人員結構不一樣,導致養老金計算口徑不一樣,計發辦法不同,調整的辦法和機制不一樣,資金渠道也不同。
解決這個問題,一是要從改革與完善制度的角度入手,理順收入分配關係,緩解收入分配矛盾。在研究和制定收入分配政策的時候,統籌考慮機關、事業與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差距問題。二是在完善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同時,積極對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使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制度上、管理上相互銜接,化解因為制度不同或者資金來源不同造成的矛盾。三是要加快企業年金制度的建設,同時鼓勵積極發展商業保險,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綜合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
由明春表示,1998年到2006年,各級財政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基金的補助支出為4000億元左右,其中中央財政安排的補助資金3600億元左右。截至目前,中央財政已經安排補助地方的資金870多億元。這些資金對於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為了緩解企業、事業和機關退休人員的待遇差問題,我國于2005年起連續三年調整基本養老金,人均調整幅度240元。在這個基礎上,國務院又決定從明年開始,還要連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的幅度不低於前三年的水平。
勞動保障部和財政部近日已經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從明年1月1日開始,為今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職工增加養老金。這些政策的出臺對於緩解企業退休職工因為物價變動對生活的影響將起到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