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4日電(記者張毅)記者從商務部4日在京召開的國有流通企業“減債脫困工程”總結會上了解到,由商務部組織的“減債脫困工程”實施兩年,共解決國有流通企業在計劃經濟時代遺留的410億元歷史債務,50多萬職工得到妥善安置,為2000多家國有流通企業創造了改制和發展的條件。
為妥善解決國有流通企業歷史債務,加快國有流通企業改革進程,商務部會同財政部從2006年啟動了為期兩年的國有流通企業“減債脫困工程”,截至去年年底這一工程已經圓滿完成。兩年來,通過實施“減債脫困工程”共處置了25個省(區、市)77個地市的410億元歷史債務,共支付償債資金52億元,平均償債率僅為12.7%,實現了低成本處置的目標。
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在總結會上指出,“減債脫困工程”是各方面通力合作的成功實踐。商務部會同財政部共投入15億元中央財政資金給予補貼,帶動地方投入約41億元,減輕了國有流通企業的償債壓力,為企業安置職工和改制發展提供了基礎條件;地方政府作為處置國有流通企業歷史債務的主體,出臺了土地、稅收、財政補貼等多項配套政策,對於暫時難以籌足償債資金的企業,地方政府還積極幫助其籌措資金或直接由財政墊付;資産管理公司將試點企業的不良資産單獨打包,聘請仲介公司重新評估,積極採取措施解決地方談判中存在的問題,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盡可能給予了優惠。
國有流通企業歷史債務主要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因政府計劃調撥、價格變動等原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