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表:2008年財政全力助推中國節能減排 新華社發
新華社北京1月9日電(記者 何雨欣、羅沙)根據2008年初傳來的消息,豐友化工有限公司、青銅峽匯能熱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等11家寧夏企業正式獲得中央財政8505萬元的節能技術改造資金。這是在國家實行“以獎代補”政策後,寧夏首批企業受益。
為實現“十一五”期間節能減排工作設定的約束性指標,從2007年8月起,中央財政開始對十大重點節能技術改造工程實行“以獎代補”政策,每節約1噸標準煤中央財政將給予企業200元到250元的獎勵。
2008年是完成“十一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的關鍵一年。按照近期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節能減排目標的完成情況將作為“檢驗經濟發展成效的重要標準”,這將成為考核各級地方幹部執政水平的一條“硬杠杠”。
有關專家指出,從公共財政理論來看,節能減排應該是公共財政支持的重要內容,因為在市場條件下,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企業不願意在節能減排方面增加投入,需要政府的干預來彌補市場的不足。
2007年中央財政共安排235億元用於支持節能減排。同時,地方財政對節能減排的支持力度也紛紛加大。
“2008年財政還將加大節能減排投入。”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指出。同時,新的一年,政府還將在節能減排方面發揮更多的主導作用,這將突出表現在財政對企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的支持上。
中國目前重點企業單位産品能耗平均比國際先進水平高20%至40%,一些重大節能技術應用也非常有限,實施企業節能技術改造是實現節能目標的一項有效措施。
據介紹,2007年中國共對700個企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進行獎勵,2008年還將繼續加大力度,預計“十一五”期間將由此實現節能量1.3億噸標準煤。“這將根本改變中國重點産品能耗過高和重大節能技術運用不夠的局面。”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説。
除此之外,2008年財政還將加大對中西部地區污水管網、污染減排監管體系等建設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促進節能減排新機制,同時建立落後産能退出機制,有條件的地方要安排資金支持淘汰落後産能。中央財政還將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給予適當補助和獎勵,並加大“三河三湖”以及松花江等重點流域的治理投入。
“2008年還將進一步完善鼓勵節能減排的財稅政策。”謝旭人介紹,對符合條件的節能環保項目及專用設備投資實行定期減免或抵免企業所得稅政策,對節能減排設備投資給予增值稅進項抵扣,完善廢舊物資、資源綜合利用稅費優惠政策,完善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財稅政策。
可以預計,2008年,一系列有利於節能減排的價格、財稅、金融等激勵政策有望出臺和實施;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淘汰落後生産能力的力度將會進一步加大;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也將會得到不斷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