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以科學發展觀指導和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28日   來源:新華社

    中國積極推動在全體公民中樹立法治觀念

    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記者隋笑飛、璩靜)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8日發表的《中國的法治建設》白皮書指出,中國積極推動在全體公民中樹立法治觀念。

    多年來,中國堅持不懈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加強公民意識教育,努力使全社會形成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風尚。

    從1985年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先後通過了五個在全民中普及法律知識的決定,並已連續實施了四個五年的普法規劃。目前,“五五”普法正在蓬勃開展。

    白皮書説,普及法律知識的對像是全體公民,重點是國家公務人員。對普通公民,普及法律知識的目的不僅是要讓每個公民知法守法,更重要的是讓廣大公民學會運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國家公務人員,則是要求他們牢固樹立法治觀念,更加自覺地依法辦事。

    白皮書指出,中國始終強調普及法律知識與依法治理相結合,廣泛開展“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等活動,使法治建設融入各地方、各部門、各單位的日常工作和公民的生産生活之中,努力提高全社會的法治水平,實現學法和用法的結合。

    當今中國,普及法律知識已經成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行動。白皮書指出,各級黨組織和國家機關集體學習法律知識已形成制度。國家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每年的12月4日即現行憲法頒布日被確定為中國的法制宣傳日。3月15日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6月5日世界環境日、6月26日國際禁毒日,以及重要法律頒布實施紀念日等,都把法治作為宣傳教育的重要內容。各級各類學校把法治教育納入必修課程,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加強了法治宣傳。

    國家高度重視發展法學教育。白皮書指出,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法學教育進入了一個快速發展時期。截至2006年底,設立法學本科專業的高等院校已達603所,在校的法律專業本科生接近30萬人。

    中國參考和借鑒國外的立法經驗

    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記者隋笑飛、吳晶)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8日發表的《中國的法治建設》白皮書指出,中國堅持從國情出發開展法治實踐,同時也注意借鑒和吸收國外法制建設的有益經驗和人類共同創造的法治文明成果,豐富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文明。

    中國注意參考和借鑒國外的立法經驗。白皮書指出,在民商法領域,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等法律,兼採普通法係和大陸法係國家的諸多基本制度,吸收了國際通行的私法精神與立法原則。在行政法領域,吸收了現代行政法治中通行的比例原則、信賴保護等原則。在刑事法領域,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借鑒和吸收了國外罪刑法定和公開審判等現代刑事法治的基本原則和精神。

    白皮書還指出,近年來,針對刑事犯罪中出現的新情況,參照國外刑事立法經驗,在刑事法律中規定了資助恐怖活動罪、洗錢罪、內幕交易罪、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新罪名。中國在知識産權保護和環境保護的立法方面,也吸收了不少國外的立法經驗。

    白皮書説,中國與許多國家和國際組織建立了平等互惠的司法合作關係,接受和採納國際上通行的司法合作規則。截至2007年10月,中國分別與53個國家簽署了涉及國際司法合作的雙邊條約和協定98項。除簽署雙邊條約和協定外,中國還加入了20余項包含司法合作內容的多邊國際公約。

    中國重視通過國內立法,將國際司法合作落實為具體的操作規則。白皮書指出,在最近10年中,中國與一些國家和國際組織針對涉及殺人、貪污、賄賂、恐怖犯罪、侵犯知識産權、洗錢等犯罪的案件,開展了有效的刑事司法合作,相互協助調取證據材料,凍結扣押並追回被非法轉移的犯罪所得,引渡或者遣返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有效地維護了司法公正。

    白皮書還指出,近年來,中國與聯合國、國際人權組織和世界貿易組織開展經常性法治對話,啟動了與歐盟、東盟、阿盟、上海合作組織,以及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澳大利亞等國家的多邊與雙邊法治交流機制,促進了相互理解和信任。

    中國法治建設取得七大成就

    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記者陳菲、吳晶)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8日發表的《中國的法治建設》白皮書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近6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來,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中國的法治建設取得了七方面的巨大成就。

    ——確立了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成為國家基本方略和全社會共識。以依法治國為核心內容、以執法為民為本質要求、以公平正義為價值追求、以服務大局為重要使命、以中國共産黨的領導為根本保證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逐步確立。全社會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普遍增強,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正在形成。

    ——中國共産黨依法執政能力顯著增強。中國共産黨不斷增強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同時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堅持憲法和法律至上,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通過領導立法、帶頭守法、保證執法,中國共産黨執政地位不斷鞏固。

    ——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在現行憲法基礎上,制定並完善了一大批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法律體系日趨完備,國家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基本實現了有法可依。立法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和立法質量不斷提高,法律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各項權利、確保國家權力正確行使等方面的作用不斷增強。

    ——人權得到可靠的法制保障。在通過經濟社會發展改善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的同時,國家高度重視通過憲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依法保證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隨著法律規定、司法體制、維護權益機制的不斷完善,人權在立法、執法、司法等各個環節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保障,人權事業全面發展,公民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得到切實尊重和全面保障。

    ——促進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的法治環境不斷改善。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加強經濟立法,完善宏觀調控,依法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擾亂社會經濟秩序。中國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促進經濟發展、維護市場秩序、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法律和制度,初步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制度,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基礎,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重點,以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為補充的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

    ——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斷提高。通過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和司法的組織法制和工作機制,保證了行政和司法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行政立法和制度建設進一步加強,各類公開辦事制度不斷完善,法治政府建設不斷推進。公安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維護和實現司法公正和權威。

    ——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得到加強。不斷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已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監督體系和監督制度,監督合力和實效不斷增強。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依法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進行監督。人民政協充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監督行為逐步制度化、規範化。公眾和新聞輿論對政府及司法工作的監督渠道不斷拓寬。質詢、問責、經濟責任審計、引咎辭職、罷免等制度的日益健全,保證了對國家公務人員的監督有力有效。

    中國法治建設取得七大成就

    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記者陳菲、吳晶)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8日發表的《中國的法治建設》白皮書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近6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來,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中國的法治建設取得了七方面的巨大成就。

    ——確立了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成為國家基本方略和全社會共識。以依法治國為核心內容、以執法為民為本質要求、以公平正義為價值追求、以服務大局為重要使命、以中國共産黨的領導為根本保證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逐步確立。全社會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普遍增強,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正在形成。

    ——中國共産黨依法執政能力顯著增強。中國共産黨不斷增強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同時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堅持憲法和法律至上,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通過領導立法、帶頭守法、保證執法,中國共産黨執政地位不斷鞏固。

    ——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在現行憲法基礎上,制定並完善了一大批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法律體系日趨完備,國家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基本實現了有法可依。立法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和立法質量不斷提高,法律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各項權利、確保國家權力正確行使等方面的作用不斷增強。

    ——人權得到可靠的法制保障。在通過經濟社會發展改善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的同時,國家高度重視通過憲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依法保證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隨著法律規定、司法體制、維護權益機制的不斷完善,人權在立法、執法、司法等各個環節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保障,人權事業全面發展,公民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得到切實尊重和全面保障。

    ——促進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的法治環境不斷改善。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加強經濟立法,完善宏觀調控,依法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擾亂社會經濟秩序。中國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促進經濟發展、維護市場秩序、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法律和制度,初步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制度,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基礎,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重點,以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為補充的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

    ——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斷提高。通過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和司法的組織法制和工作機制,保證了行政和司法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行政立法和制度建設進一步加強,各類公開辦事制度不斷完善,法治政府建設不斷推進。公安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維護和實現司法公正和權威。

    ——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得到加強。不斷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已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監督體系和監督制度,監督合力和實效不斷增強。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依法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進行監督。人民政協充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監督行為逐步制度化、規範化。公眾和新聞輿論對政府及司法工作的監督渠道不斷拓寬。質詢、問責、經濟責任審計、引咎辭職、罷免等制度的日益健全,保證了對國家公務人員的監督有力有效。

    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制度已基本形成

    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記者陳菲、璩靜)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8日發表的《中國的法治建設》白皮書指出,改革開放以來,在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過程中,中國不斷加強經濟立法和相關立法,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法律制度已基本形成。

    ——民事法律制度。《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和《物權法》等一系列法律,建立健全了債權制度和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的物權制度,確立了合同自由原則以及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的原則,形成了各種所有制經濟合法共存、平等競爭、相互促進新格局。

    ——市場主體的法律制度。《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商業銀行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法律,確認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地位,保障其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市場管理的法律制度。《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規範了市場競爭行為,促進了壟斷行業的改革,加強了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並相應地確立了民事賠償和行政賠償並存的法律救濟制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産品質量法》建立了保護消費者利益和保證産品質量的法律制度。

    ——宏觀調控的法律制度。運用法律手段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是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一大特點。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優化資源配置作用的同時,為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預算法》《審計法》《政府採購法》《價格法》《個人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稅收徵收管理法》和《中小企業促進法》等法律,對相關領域進行宏觀調控依法作出規定。

    ——知識産權保護的法律制度。通過制定《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以及出臺《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知識産權海關保護條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等一批行政法規,建立起比較完善的保護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權等知識産權法律制度。

    ——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法律制度。中國將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確立為基本國策,不斷加強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制建設。制定了《環境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9部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以及《可再生能源法》《節約能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森林法》《草原法》《礦産資源法》《煤炭法》《電力法》和《清潔生産促進法》等17部資源節約和保護方面的法律。出臺了與環境和資源保護相關的行政法規50余件,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和政府規章660余項,國家標準800多項。

    ——對外經貿合作的法律制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和《對外貿易法》等一系列法律,為外國投資者在中國投資提供了多種模式或組織形式,充分保障了外國投資者在中國投資、開展經貿活動的合法權益。

    中國人權保障事業不斷法律化、制度化

    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記者陳菲)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8日發表的《中國的法治建設》白皮書指出,以憲法為根本依據,中國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保障人權的法律制度,人權保障事業不斷法律化、制度化。

    ——生命權的法律保障。中國重視對公民生命權的保障。《憲法》《刑法》《民法通則》等法律對保障公民生命權作了基本規定。《安全生産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對保護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出規定。

    ——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的法律保障。《憲法》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刑事訴訟法》明確禁止刑訊逼供,對於拘留、逮捕、搜查取證等涉及人身自由和安全的強制方法和手段,規定了嚴格的法律程序。《刑法》對於司法人員的刑訊逼供罪也專門作了規定。

    ——平等權的法律保障。中國憲法確立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平等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在適用法律時,對於任何人的保護或者懲罰,都是平等的,不因人而異;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政治權利的法律保障。《憲法》規定,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立法法》規定,只有法律才能設定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

    ——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保障。《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勞動者權益的法律保障。《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就業促進法》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範和促進了就業,合理界定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經濟、社會、文化和其他權利的法律保障。《憲法》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産不受侵犯。《物權法》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母嬰保健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殘疾人保障法》等法律,加強對特殊群體的保護。

    白皮書説,中國參加了22項國際人權公約,其中包括《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兒童權利公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核心國際人權公約。中國政府認真履行所承擔的相關義務,積極提交履約報告,充分發揮國際人權公約在促進和保護本國人權方面的積極作用。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相關鏈結
· 中國政府28日發表首部《中國的法治建設》白皮書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