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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綜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20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  從2007年年初開始,在全國範圍內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是黨中央從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出發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部署。一年多來,各地各部門按照中央的要求,深入紮實地開展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505.8萬件,已化解436.6萬件,化解率86.3%,有效地促進了信訪形勢的持續好轉,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領導重視——把排查化解工作擺上重要位置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央領導同志親自動員部署,各級黨委政府和各部門自覺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把排查化解工作納入到重要議事日程。概括起來主要是“三個到位”:

    ——思想認識到位。各地各部門及時召開黨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和黨組會,專題進行研究,把排查化解工作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擺上突出位置,明確了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一把手”負總責、其他負責同志齊抓共管的工作責任。特別是各級各部門“一把手”主動站到排查化解工作的一線,起到了很好的示範帶動作用,有力推動了這項工作的開展。

    ——安排部署到位。普遍成立了領導機構,研究制定了實施方案,做到“三個納入”,即: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常抓不懈;納入和諧社會建設,齊抓共管;納入黨政領導責任制,強化考評,推動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氛圍。浙江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與“作風建設年”、省市縣三級領導下訪、信訪工作“基層基礎建設提高年”三項活動結合起來,共同推進,富有成效。

    ——督促檢查到位。按照中央領導同志的要求,中央聯席會議辦公室和國家信訪局組織了全國範圍的聯合督查,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難點問題進行重點指導。據統計,各省區市和22個中央國家機關部委,共派出327個工作組深入到所屬地區、系統和單位進行督導檢查。天津、吉林、河南堅持黃牌警示和臺賬銷號制度,採取“走下去”檢查、“請上來”約談等形式,督導工作薄弱的地區和部門改進工作。

    全面深入——構建全覆蓋無疏漏的大排查網絡

    各地各部門普遍建立健全了市縣鄉村四級排查化解機制。

    ——健全網絡。構建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覆蓋、無疏漏的大排查網絡。湖北武漢市為1096個社區、757個村均配備了負責信訪和穩定的專門幹部;山東、廣西選聘老幹部、老黨員、老模範擔任信息員,充實城鄉基層排查預警工作力量;雲南、四川把“網上信訪”和信訪代理作為排查的重要載體和手段,延伸了工作觸角;重慶、甘肅、青海三省開展“萬名幹部大下訪”活動,逐村組、逐社區、逐單位進行摸排梳理,做到了村不漏戶、戶不漏人、人不漏事。

    ——建立臺賬。大多數地方和部門結合實際,定期召開排查分析會,對本地區、本部門、本行業、本領域的矛盾糾紛立檔建冊,僅縣級就分類建立工作臺賬23000多冊,切實做到對矛盾糾紛産生原因、涉及人數、包案領導、責任單位、解決辦法和辦結時限“六清楚”。湖南、陜西、貴州等地建立了“矛盾糾紛”、“信訪訴求”和“重點人員”三本比較規範的臺賬;青島還專門開發並推廣了排查化解工作應用軟體,建立了矛盾糾紛數據庫,對矛盾糾紛信息即時分析,實行動態管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突出重點。各地各部門根據實際,普遍以解決民生、維護穩定為重點,抓住排查工作的關鍵,全方位地展開工作,以重點突破實現整體推進。公安部、最高檢、最高法等部門以解決“結案不息訪”問題為重點,國資委以解決企業協議解除勞動關係人員不穩定問題為重點,發改委、水利部以落實庫區移民後扶政策為重點,集中力量深入排查,堅持分類化解矛盾,確保了排查化解工作紮實推進,不走過場。

    破解難題——化解了一批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糾紛

    各地各部門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實履行職責,堅持分類化解矛盾,整合力量破解難題,加大財力物力投入,為群眾排憂解難,確保了排查化解工作紮實推進。

    ——超前化解,集中化解了一批可能引發矛盾糾紛的苗頭性問題。各地各部門堅持排查在前、疏導在前、穩控在前,對屬於共性的或因政策不完善、執行不到位可能引發問題的苗頭隱患,實行風險評估制度,及時優化政策,成批化解矛盾;許多地方優先安排財力、物力、人力,在解決城鎮就業、擴大最低社會保障覆蓋面、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等民生方面加大投入,辦了許多順應民意、化解民憂、為民謀利的實事好事。遼寧在全省開展“春風行動”,投入專項幫扶救助資金1.5億元,對7891件確有實際困難的個案進行救助,息訪率達到71%;寧夏針對破産和困難企業職工社保問題突出的實際,籌資2.2億元,將全自治區國有破産企業和困難企業退休人員3.1萬人全部納入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江蘇建立信訪救濟金制度,全省共募集信訪救濟專項資金2300余萬元,對近200名訴求合理、賠償或補償主體難以落實,家庭基本生活困難的信訪群眾實施救助,息訴息訪率達98%。

    ——領導包案,集中化解了大批疑難複雜矛盾糾紛。大多數地方黨委、政府“一把手”很好地發揮了示範帶動作用,親自抓重大矛盾糾紛的解決和化解,帶頭接訪、下訪,把涉及面廣、時間跨度長、工作難度大的“疑難案”、“骨頭案”作為硬指標、硬任務,逐一包案,掛牌督辦,限時辦結,切實做到了把矛盾糾紛化解到位,把群眾反映的問題解決到位。據統計,全國縣以上領導幹部共包案39.3萬件,80%以上得到了有效化解。

    ——邊排查邊化解,就地解決了一批矛盾糾紛。各地各部門普遍實行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方位排查,堅持因案施策,將矛盾糾紛化解在當地。山西在全省政法系統開展“百案評查、聽證調解”活動,全省11個市共舉行聽證會294場,集中化解了一批涉法涉訴信訪疑難案件,其中205案息訴罷訪;新疆加大解決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工作力度,共清理2003年底以前竣工項目拖欠工程款53.41億元,總清償率達98.5%,因“雙拖欠”引發的上訪問題同比下降47%。

    總結經驗——建立排查化解矛盾的長效機制

    各地各部門實踐中堅持不斷探索規律,創新方法,注意把好的做法和經驗固定下來形成機制,普遍建立了經常排查、定期分析,事前防範、信息預警,應急處置、隨時化解,督導檢查、責任倒查等一系列制度,推動這項工作更加制度化、規範化。

    ——一是領導責任機制。許多地方的主要領導同志自覺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親自組織、指導和推動排查化解工作,堅持領導接訪、部門約訪、幹部下訪“三訪制度”。廣東實行省領導線、面結合的“雙重責任制”,既負責分管戰線、又定點包一個市的排查化解工作;江西成立了10個專項工作協調小組,分別由省委常委和分管副省長擔任組長,按分工負責不同方面的排查化解工作。

    ——二是排查化解機制。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把超前預防和主動化解結合起來,把排查化解與教育穩控結合起來,探索建立了“兩查一訪”(督查、評查、回訪)、“三調聯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五排查”(自查、專查、聯查、復查、督查)等一系列制度措施,有力推動了矛盾糾紛從事後處理向事前防範的轉移。對涉及面廣、化解難度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幹部失職瀆職、違規辦學、鐵路企業臨時用工、清退(分流)人員勞務糾紛、證券期貨公司風險處置等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中紀委、教育部、鐵道部、工商銀行、證監會等部門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行“一類問題、一套班子、一抓到底”,限期予以化解。

    ——三是考核查究機制。各地圍繞“事要解決”這一目標,積極探索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並體現到決策、監督、落實的各環節。上海市委、市政府與19個區縣黨政主要領導簽訂了排查化解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進一步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黑龍江科學設定考核指標,層層量化工作責任,作為幹部選拔任用、職務升降、工作獎懲的重要依據。

    ——四是基層基礎工作機制。大多數地方和部門有效整合信訪、維穩、司法、公安、紀檢、綜治等方面力量,加大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投入力度,確保了基層一線的工作力量、後勤保障與排查化解工作任務相適應,基本解決了基層“有人辦事、有錢辦事”的問題。北京完善並推廣“懷柔模式”,採取條塊結合、上下聯動的方式,形成了市縣鄉村四級排查化解網絡;安徽建立“村排查、鄉化解、縣終結”的三級調處工作制度,就地預防和吸附了大量矛盾糾紛;瀋陽、大連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和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幫助基層化解疑難矛盾糾紛,形成了合力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工作機制。

    深刻啟示——把排查化解工作不斷引向深入

    全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紮實開展,對抓基層打基礎,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把問題解決在當地,不使其上行,不使其釀成突出問題乃至群體性事件,發揮了重要作用,形成了深刻的啟示:

    ——必須加強領導,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正是由於中央高度重視,中央領導同志親自抓,各級黨委政府自覺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把排查化解工作納入到重要議事日程,強化示範引領作用,從而形成了上上下下協調聯動、通力配合的工作格局,為排查化解工作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

    ——必須強化責任,促進及時化解矛盾、就地解決問題。正是由於在工作部署中,強調超前預測、提前介入、主動工作;在檢查督導中,把矛盾是否及時就地化解、問題能否就地解決作為衡量責任是否真正落實的重要標準,從而有效地強化了責任主體的責任,促進了工作的深入開展。

    ——必須及時總結,形成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長效機制。正是由於各地各部門及時總結實踐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探索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從而為這項工作健康深入開展提供了制度保證。

    ——必須適時指導,推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深入開展。正是由於針對一些地方和部門認識不足、工作措施不力的問題,適時加強工作指導,使各級各部門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針對一些地方和部門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組織聯合督導檢查進行重點指導,幫助他們儘快扭轉被動局面;針對一些地方和部門疑難複雜矛盾糾紛的困擾,及時進行個案指導,幫助他們解決問題,從而起到了突破難點、帶動全局的良好效果。

    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指出,“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完善信訪制度,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據了解,今年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將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創新方式方法,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不斷引向深入,包括重點從化解突出矛盾、完善工作機制兩個方面鞏固和擴大工作成果;以定紛止爭為目標,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形成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強大合力;積極利用社會資源,進一步構建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結合的“大調解”工作格局,化解社會利益矛盾;結合實際有重點、有步驟地組織開展黨員幹部下訪和領導幹部集中接訪活動,進一步落實領導包案處理責任,滿懷感情、積極主動地為群眾解決問題,著力化解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面大的社會矛盾糾紛。

    我們堅信,有黨中央的堅強領導,有各級黨委、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有社會各方面的積極聯動、通力配合、齊抓共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一定會取得更大成效,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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