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記者 徐博)記者14日從國家質檢總局獲悉,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日前發佈了《2008年中國名牌産品評價通則》、《2008年中國世界名牌産品評價通則》,從資格審查、數據審查、評價計分、提出建議名單四個方面對今年名牌評選分別作出了詳細規定。
《2008年中國名牌産品評價通則》規定,申報産品達不到2008年中國名牌産品申報條件規定的,取消參評資格。申報産品凡有行政許可要求的,必須取得許可資格,到辦證截止日期,申報企業尚未獲證的,取消參評資格。在産品質量方面,凡是近三年內,有省級以上質量監督檢查不合格的、出口商品檢驗不合格的、出口商品因質量問題造成較大損失遭到外方索賠的、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質量投訴經查證屬實的,一律取消參評資格。在環境保護方面,申報企業排放不達標或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取消參評資格。交聯聚乙烯電力電纜、電取暖器、吸塵器、洗衣機、阿維菌素、春雷黴素、實木地板7種産品到申報截止日期,仍未按規定加入産品質量電子監管網的,將取消參評資格。同時,企業偽造證明材料、虛報數據的,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近三年內有兩年經營性虧損的,達不到國家節能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要求的都將取消參評資格。
《2008年中國世界名牌産品評價通則》明確規定,申報中國世界名牌的産品在全行業的總産量和出口量都應居於世界前列,申報品牌産品出口多個國家和地區,在主要出口國家(地區)均已註冊商標。在2007年的自主品牌出口量(或額)要佔該産品國內外總銷量(或額)的20%以上;自主品牌的出口量佔總出口量的50%以上,出口額不低於5000萬美元;申報産品銷售量(額)在國際同行中位於前5名。在2007年企業的銷售額要達到100億元人民幣以上,企業納稅信用等級應為A級企業。申報品牌的註冊商標至少應有10年以上歷史。
《通則》還要求申報企業應擁有國家級技術中心或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在近三年省級以上質量監督抽查、環保安全檢查、稅務檢查合格,未發生質量、安全、環保等重大事故。
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這兩個通則的出臺是為了建立高效、透明的中國名牌産品評價制度,保證中國名牌産品評價工作的科學、公正、公平、公開。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還將依據《2008年中國名牌産品評價通則》的規定,制定各種産品評價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