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9月1日電(記者崔浩天、王炤坤)山西省工商局負責人1日表示,9月1日停止徵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以後,對那些不按規定停止徵收“兩費”或變相繼續收費的,將嚴肅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山西省共有68.5萬戶個體工商戶,佔全國個體工商戶的2.6%,山西省今年“兩費”預算收入2億元,佔全國總預算收入的1.2%。山西省個體工商戶每戶每年平均繳納292元。
山西省工商局局長王虎勝表示,停止徵收“兩費”造成的減收由山西省政府統籌解決,中央財政給予適當的財力性轉移支付補助。山西省工商系統還將通過強化預算和財務管理、繳銷“兩費”票據、施行停止徵收“兩費”工作責任制等措施,確保停徵“兩費”工作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