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阿斯塔納10月30日電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例行會議30日在哈薩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納舉行。會後,成員國代表團團長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會議聯合公報》。全文如下: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會議聯合公報
2008年10月30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總理)理事會例行會議(以下簡稱“本組織總理會議”)在阿斯塔納舉行。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理馬西莫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理丘季諾夫、俄羅斯聯邦政府主席普京、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理阿基洛夫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第一副總理阿齊莫夫出席會議。
會議由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理馬西莫夫主持。
印度共和國動力部長欣德、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第一副總統達烏迪、蒙古國總理巴亞爾、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國防部長穆赫塔爾作為本組織觀察員國代表,以及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第一副總統馬蘇德作為東道國客人與會併發言。
本組織秘書長努爾加利耶夫、地區反恐怖機構執行委員會主任蘇班諾夫、實業家委員會主席梅津採夫和銀行聯合體理事會主席德米特裏耶夫列席。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統納扎爾巴耶夫會見了出席會議的各代表團團長。
一、總理們在友好和建設性氣氛中討論了本組織框架內政治、經貿、人文和其他領域務實合作的現狀與前景。
二、為推動本組織框架內的多邊合作持續、穩步發展,成員國政府將共同努力,切實落實2008年杜尚別峰會共識。
總理們滿意地指出,2007年塔什幹總理會議後,本組織經貿和人文領域合作取得了進展,相互貿易保持高速增長。
三、總理們認為,應根據會議批准的新修訂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落實措施計劃》深化各領域合作,強調有必要吸收實業家委員會和銀聯體更廣泛地參與此項工作。
四、總理們認為應集中力量開展以下合作:
(一)為成員國相互貿易和投資創造穩定和可預見的條件,強化市場機制;
(二)提高能源利用率,開發清潔能源和技術,利用可再生能源,保障能源安全;
(三)應用創新技術;
(四)推進交通運輸項目;
(五)深化海關監管合作;
(六)開展衛生合作,特別是在預防、診斷和治療傳染病領域的合作。
五、總理們認為,應認真籌備交通部長例行會議,繼續就完善本組織區域內交通網絡積極開展合作,並研究鋪設鐵路等新交通線路問題。
總理們感謝亞洲開發銀行和聯合國亞太經社理事會對制定《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協定》給予的切實協助。
六、總理們指出,合理和有效利用水資源問題對確保中亞國家可持續發展具有特殊作用。因此,即將舉行的本組織成員國環保部門負責人首次會議具有重要意義。
七、總理們重申,防災救災合作十分重要,責成2009年上半年召開本組織成員國緊急救災部門負責人例行會議,並加緊研究建立本組織救災中心問題。
八、總理們認為,應及時舉行本組織成員國農業部長會議,就維護地區糧食安全、促進農業生産制定協調一致的政策。
九、總理們指出,切實落實現代信息技術領域的首批示範性項目——“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利用電子數字簽名進行跨界合作”和“上海合作組織信息高速公路”具有廣闊前景。
十、鋻於加強本組織成員國企業界與銀行間聯絡的重要性,總理們建議銀行聯合體和實業家委員會研究共同舉辦成員國主要商企業領導人經濟論壇,並邀請觀察員國和對話夥伴代表參加的問題。
十一、總理們認為,觀察員國代表參加成員國各部門會議有利於吸收這些國家參與落實本組織框架內的合作項目。
十二、總理們審議了本組織內部建設和財務等一系列問題,批准了本組織2009年預算。
會議期間,本組織成員國海關部門授權代表簽署了《海關能源監管信息交換議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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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理們高度評價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為保障本次總理會議順利舉行所作的努力,對哈方的熱情接待表示感謝。
下次本組織成員國總理例行會議將於2009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舉行。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理 馬西莫夫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溫家寶
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理 丘季諾夫
俄羅斯聯邦政府主席 普京
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理 阿基洛夫
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第一副總理 阿齊莫夫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于阿斯塔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