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4日電(記者王立彬)為改變我國城鎮用地冒進與農村建設滯後並存格局,國家將儘快改變農村建設用地規劃滯後局面。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4日在解讀《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時強調,《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作為農村改革發展中的一項極為重要的任務,提出要健全嚴格規範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結合當前新農村建設的總體形勢、目標任務,新一輪土地利用規劃將立足解決農村民生問題,改善農村人地關係,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鞏固和加強農業基礎地位,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産品供給。
據介紹,在確定嚴格控制現有耕地流失、加大補充耕地力度、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強化耕地質量建設、統籌安排其他農用地等主要任務同時,國家將加快整合規範農村建設用地,改變當前城鎮用地冒進與農村建設滯後並存局面,遏制空心村、閒散地大量存在,一戶多宅、宅基地超標嚴重等現象,扭轉農村建設用地佈局混亂無序,農村教育、醫療、衛生等服務設施嚴重滯後,農村生態環境條件普遍呈惡化的趨勢。
針對上述現象,《綱要》明確提出要切實搞好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鎮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合理引導農民住宅相對集中建設,促進自然村落適度撤並。重點保障農業生産、農民生活必需的建設用地,支持農村道路、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教育、衛生、人口計生等社會事業發展。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安排農村宅基地,禁止超標準佔地建房,逐步解決現有住宅用地超標準問題。
《綱要》強調,農民新建住宅應優先安排利用村內空閒地、閒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村內有空閒地、原有宅基地已達標的,不再安排新增宅基地。引導和規範農村閒置宅基地合理使用,提高農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大力推進農村建設用地綜合整治,探索實施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挂鉤政策,引導農村建設用地逐步調整,由當前分散、低效向適度集中、提高用地效率轉變,到2020年完成農村建設用地整理90萬公頃(1350萬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