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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貨車不貼反光標識不準上路 也不能通過年檢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2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1月27日電(祁琦)從即日起,北京貨運車輛防護裝置安裝不合格的或沒有粘貼反光標識的,不準上路,也不能通過年檢。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7日宣佈,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近期將加強對貨運車輛粘貼反光標識和安裝防護裝置的檢查力度。

    據北京市交管局新聞辦介紹,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進入11月份以來,北京交管部門進一步加強了對貨運車輛粘貼反光標識和安裝防護裝置的檢查力度,未按規定粘貼反光標識的貨運車輛不能通過檢驗核查,民警還通過路面專項嚴查、入戶源頭追查貨運單位責任等多項執法手段,有效提高了路面貨運車輛粘貼反光標識的粘貼率,對預防貨運車輛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起到積極的作用。

    記者在盛華、北苑等北京幾個機動車檢測場看到,無論是新車註冊還是車輛年檢,檢測場的駐場民警都會在驗車的同時,嚴格檢查貨運車輛側面及後部車身反光標識的粘貼和防護裝置的安裝情況,對於防護裝置安裝不合格的或沒有粘貼反光標識的貨運車輛,都不能通過檢驗。

    為了預防和減少因碰撞引發的交通事故、減輕傷亡後果,公安部對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進行了修改,增加了貨車和挂車安裝車身反光標識、側面和後下部防護裝置的新規定。

    據了解,北京交管部門將積極協調機動車檢測場開展工作幫助、指導貨運車主按照標準粘貼車身反光標識、安裝安全防護裝置。同時,深入到貨車數量較大的單位,督促單位負責人按要求粘貼車身反光標識,並現場講解粘貼反光標識對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意義。目前北京市各車管所對已辦理車務手續的1.6萬輛貨運機動車重點查驗了車身反光標識,對部分未按規定粘貼、或者粘貼的式樣、尺寸、質量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辦理登記和核發檢驗合格標誌。

    今後一段時間,交管部門還將部署民警逐車入戶追查。對未按規定粘貼和安裝的,及時糾正,責令限期改正,一旦路面發現單位有違規車輛上路,將追究單位領導的安全監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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