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2日電(記者 周英峰)針對備受關注的成品油價格問題,社科院財貿所價格與稅收研究室副主任張斌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説,世界上不存在統一的成品油價格。成品油價格的高低與各國的資源稀缺程度、經濟發展水平和稅價政策取向等密切相關,不宜進行簡單比較。
成品油價格通常由原油價格、加工成本、稅收、生産企業利潤和流通環節差價構成。國際原油價格基本上是統一的,假定加工成本等因素在各國大體相同,那麼稅負水平的高低是影響各國成品油價格高低的主要因素。
目前從國際上看,歐盟等發達國家油品的稅負較重,美國較輕,我國周邊國家和地區的稅負為國際中等水平,我國現行的汽、柴油稅負水平比較低。
“美國在油品上實行低稅負,但其人均能源消費量、二氧化碳排放量都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多,其他國家都達到美國人均水平是不現實的,世界能源供應根本無法承受。因此,衡量國內成品油價格,美國不是最合適的參照標準。”張斌説。
美國是世界上最早生産石油的國家,早期石油資源能自給自足,歷史上即採取了低稅負的政策,並延續至今,因此成品油含稅零售價格水平相對較低。而歐洲和亞洲主要國家,由於石油資源匱乏,為抑制石油消費,採取了高稅負的政策,消費者購買成品油實際支出水平相對較高。
“我國也是一個石油資源匱乏的國家,目前石油對外依存度已超過50%。同時,我國環境保護的壓力很大,節能減排任務艱巨。從這些角度説,我國不宜實行美國那樣的低稅負政策。”張斌説。
我國成品油含稅零售價格中包含的稅種主要有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正在徵求意見的《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提出,將實行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費稅價內徵收,單位稅額提高後,現行汽、柴油價格水平並不提高。
“實施燃油稅費改革後,我國汽、柴油的稅負水平,仍低於歐盟國家的水平,也低於周邊國家和地區的水平。”張斌説。
2006年,國家明確國內成品油價格與國際市場原油價格實行有控制地間接接軌,但受國際市場油價大幅攀升的影響,這個機制未能完全實行。
《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提出,國産陸上原油價格繼續實行與國際市場直接接軌,國內成品油價格繼續堅持與國際市場有控制地間接接軌。國家將繼續對成品油價格進行適當調控。
“對於我國來説,合理的成品油價格應該是既能反映資源的稀缺程度,有利於推進節能減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減少環境污染,又能兼顧社會各階層的承受能力。”張斌説。
《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提出,將現行汽、柴油零售基準價格允許上下浮動改為實行最高零售價格。最高零售價格以出廠價格為基礎,加流通環節差價確定,並將原流通環節差價中允許上浮8%的部分縮小為4%左右。
“國家對成品油設定最高零售價格,已充分考慮到廣大消費者的利益。對於消費者來説,不能只希望享受低油價的好處,也應該關心國家的長遠發展,培養理性的消費理念和消費習慣。”張斌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