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12月19日電(記者 顧玲)青海省計劃從明年3月開始將省、州(地、市)級醫療機構納入農牧民新型合作醫療醫藥費用墊付直報範圍,屆時這裡的農牧民將能享受到城市的優質醫療資源。
記者從青海省衛生廳日前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青海自2006年開始在縣、鄉、村定點醫療機構實行農牧民新型合作醫療醫藥費用墊付直報工作。這項簡化參合農牧民醫藥費報賬程序、為參合農牧民提供“方便、快捷、高效”服務的舉措得到了農牧民的歡迎。經過幾年的運行,青海省決定從明年3月起擴大墊付直報範圍,將省、州(地、市)級醫療機構也納入到農牧民新型合作醫療醫藥費用墊付直報範圍內。
據青海省衛生廳農村衛生處處長李秀忠介紹,屆時,參合農牧民醫藥費用墊付直報範圍將覆蓋省、州(地、市)、縣、鄉、村五級定點醫療機構,全面實現就診、報銷“一站式”服務,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農牧民出院當天即可報銷醫藥費。
青海省自2003年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來,新型合作醫療在減輕農牧民醫藥負擔、緩解因病致貧和返貧狀況、保障農牧民健康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2008年9月底,全省農牧民參合率達96.5%,累計受益人口達到763.1萬人次,補償醫藥費用達5.7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