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廈門1月2日電(記者項開來)日前出臺的《廈門市殘疾人和低保對象中殘疾人子女助學補助辦法》提出,廈門市將全程補助殘疾學生,尤其加大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補助力度,就讀碩士、博士的殘疾學生,每人每年可得到6400元補助。
廈門市殘疾學生助學補助對象覆蓋所有小學、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在校殘疾學生,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高校學生。《廈門市殘疾人和低保對象中殘疾人子女助學補助辦法》規定,殘疾學生在接受小學、初中階段教育給予每年150元的交通費補助,每年200元的簿籍費補助,在普通高中階段給予每年150元的交通費補助,每年400元的簿籍費補助。
廈門市特別加大了對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補助力度,全日制大專生每年補助32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年補助4000元,攻讀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的殘疾人則可獲得每年6400元的補助。
按規定,廈門市低保對象中殘疾人子女在就讀高中、中職以及高等教育時,也能得到殘疾學生同類補助標準50%的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