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9日電(記者陶俊潔、趙曉輝)中國證監會9日公佈了《證券期貨市場統計管理辦法》,並決定於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管理辦法的出臺有助於規範證券期貨市場的統計行為,發揮統計在反映證券期貨市場基礎信息和動態狀況、加強證券期貨市場監管中的作用。
基於管理辦法,證監會將建立集中統一領導,分業務、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制。證監會負責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的統計工作,證監會派出機構負責轄區內的證券期貨統計工作。
據了解,管理辦法所稱的統計調查對象,包括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基金託管銀行、基金銷售機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託管銀行,從事證券期貨服務業務的投資諮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資産評估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證券期貨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業協會、期貨業協會、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等市場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