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1月11日舉行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記者招待會上獲悉:廣西近日頒布實施《關於促進廣西北部灣經濟區開放開發的若干政策規定》,從産業、財稅、土地使用、金融、外經貿發展等方面出臺七大類優惠政策,促進北部灣經濟區開放開發。
在産業方面,自治區本級財政將設立重大産業項目政府獎勵資金,對落戶北部灣經濟區的重大産業項目給予獎勵;
在財稅方面,對經濟區內享受西部大開發相關稅收優惠政策以及“兩免三減半”中減半徵收期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再免徵屬於地方分享部分的40%企業所得稅,時間三年(2008—2010年);
在土地方面,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環保要求和供地政策的重點産業項目,優先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在外經貿發展方面,放寬外資企業經營範圍,允許企業跨行業經營。(記者 龐革平、謝建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