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8日電(記者張景勇)記者18日從公安部獲悉,公安部決定從現在起集中力量組織開展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的發生。
今年以來,一些地方接連發生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建築等重特大火災事故,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産造成了嚴重損失。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切實增強堅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的責任意識,深刻汲取今年以來福州市長樂拉丁酒吧、武漢市漢正街批發市場、中央電視臺新址附屬文化中心建設工地等重特大火災事故教訓,堅決克服僥倖心理和麻痹思想,清醒認識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築火災的嚴重危害性,認真查找本地區公共消防安全和消防監督管理存在的薄弱環節,切實加強火災預防和滅火技戰術研究,集中力量,迅速行動,全面開展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築消防安全排查和專項整治。
各地公安機關將組織消防、治安等部門和基層公安派出所、消防中隊、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等力量,在3月10日前完成對轄區內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築消防安全情況的全面排查,準確掌握本地區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築的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狀況,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3月11日至7月底為集中治理階段,8月1日至9月15日為督察驗收階段,公安部將對各地開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共性問題,公安機關將通過綜合分析,分別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並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督促和指導有關單位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時限,落實整改措施;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將堅決依法關停;落實重大火災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案制度,強化執法監督。
公安部還要求北京市公安機關尤其要加強對涉及全國“兩會”和新中國成立60週年慶典活動各類場所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措施,妥善加以解決和整改,全力維護首都安全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