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日電(記者 何雨欣、李延霞)記者1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針對一些地區防偽稅控服務單位向納稅人強行推銷計算機等設備的行為,稅務總局于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加強對防偽稅控系統服務單位的監管,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防偽稅控系統是運用數字密碼和電子信息存儲技術,強化專用發票的防偽功能,實現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源監控的計算機管理系統。這個系統通過運用網絡信息技術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實施監管,有效加強了增值稅徵收管理,防範了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偷騙稅的不法行為。
據介紹,自推行應用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以來,全國各級國稅機關就積極採取措施,加強對防偽稅控服務單位的監督和管理,但是,目前仍有一些地區的服務單位採用各種手段,向納稅人強行推銷計算機、打印機和掃描儀等通用設備,且價格高於市場同類産品價格,有的服務單位變相收取培訓費或不維護而強索服務費,這些行為引起了納稅人的不滿,損害了稅務機關的形象。
稅務總局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切實加強對服務單位的監督和管理,及時糾正服務單位在經營和服務中存在的侵害納稅人權益問題,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稅務總局還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在今年6月底前,要普遍開展一次對本地區防偽稅控系統服務單位服務工作情況的清理檢查。檢查的內容包括:服務單位銷售通用設備情況、提供服務情況及收取培訓費和服務費情況,要重點檢查服務單位是否存在借機搭售、強行推銷和高價銷售通用設備的行為;收取的費用是否合理,有無收費不培訓、收費不維護、少服務多收費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