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上政協委員,就要認真履職。日前,太原市政協召開常委會議,按照有關規定,勸辭並取消了3名“不作為”委員的委員資格。
參加全會、寫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參加視察和學習,是政協委員履行參政議政職能的重要手段。為了讓委員積極履職,當稱職委員,太原市政協2007年出臺了委員履行職能考核辦法,要求每位政協委員除參加例會外,每年至少參加一次調研視察活動,每年至少提出一件能夠立案的提案,每年至少反映一條被市級以上單位採納的社情民意信息,並由專門部門負責考核。對委員累計兩年未履職者,將取消政協委員資格。
據介紹,這3人從2007年當上太原市政協委員以來,只參加過2007年的政協全會,以後就再也沒有出席任何會議,且當上委員以來也沒寫過一件提案,沒反映過一條社情民意、沒參加過一次視察,是完全意義上的“啞巴委員”。
這是太原市政協第一次因委員“不作為”而取消資格。市政協有關負責人表示,長期以來,有少數政協委員不能正確認識自己所肩負的崇高使命和所承擔的重要職責,這是不行的,希望每位政協委員能夠珍視政治榮譽,積極參政議政。(記者趙向南 實習生張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