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4月26日電(記者康淼、孟昭麗)福建省臺江區、閩侯縣等11個縣(區、市)今年將試點教師“縣管校用”,試點縣(區、市)教師可在縣域內各個學校間交流流動,以促進公平教育。
福建省教育廳表示,臺江區、閩侯縣、海滄區、長泰縣、鯉城區、三元區、永安市、荔城區、光澤縣、上杭縣、福安市將作為今年福建省“教師人事關係收歸縣管,實施教師校際交流工作”試點縣(市、區)。
據介紹,教師“縣管校用”,是福建省完善教師管理體制,推動義務教育師資均衡配置,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大舉措。今年8月底前,各試點縣(市、區)要將縣域內公辦教師人事關係收歸縣管,首批進行校際交流的教師要輪崗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