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5月8日電(記者 劉大江)截至今年4月底,四川省共查處涉及抗震救災工作違紀違法黨員幹部和有關人員246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57人、組織處理74人,有31人被追究刑事責任。這是記者從8日召開的四川省災後重建資金物資監督檢查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的。
四川省紀委副書記任俊年説,抗震救災工作違紀違法相關案件的查處,極大地警醒和教育了幹部,增強了各級各部門積極投入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四川省救災款物受理使用總體規範有序,公開透明,沒有發現大的問題,社會各界普遍反映較好。
“5·12”汶川大地震發生後,四川省紀檢系統第一時間開通舉報電話12388,建立網上舉報信箱,並在災區群眾集中安置點設立投訴站,及時掌握群眾訴求。加強涉災案件線索收集、分析和排查,認真調查核實群眾反映的問題,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建立健全信息溝通、案件線索移送機制,認真調查核實違紀違法線索,堅持按照中央紀委、監察部《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和《四川省救災捐贈款物管理使用過錯責任追究辦法》以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違紀違法行為,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