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澳門6月25日電(記者劉衛國)澳門特區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25日發佈公告説,前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是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提名中,唯一被接納的被提名人。
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的公告説,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法》的有關規定,委員會已經完成對報名參加第三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的4名市民的可接納性審查,其中3名市民因不符合法律所定的提名方式而不獲接納;唯一被接納的被提名人為崔世安先生,共有286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他參選。
公告説,第三任行政長官候選人及選委會委員可最遲于6月29日向管委會提出異議,如無異議,被確定接納的候選人名單將於6月30日公佈。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澳門特區第三任行政長官應由3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有意參選者必須取得至少50位選委會委員的提名才能成為合資格候選人。
澳門特區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將於7月26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