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7月5日電(記者張曉晶)記者從山東省教育廳獲悉,山東建立研究生學位論文抽檢制度,對於抽檢不合格的論文,下一年度將繼續抽檢其指導教師指導的學位論文。指導教師連續兩年指導的學位論文抽檢不合格,其後三年內不得申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項目,也不能參評下一屆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
山東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説,研究生學位論文的水平和質量直接反映研究生的培養質量。開展研究生學位論文抽檢,有利於反映各學位授予單位研究生培養質量的真實狀況,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質量監督機制。
據介紹,研究生學位論文抽檢對象為全省研究生培養單位當年博士、碩士學位申請者的學位論文或上一年度獲得博士、碩士學位者的論文。學位論文抽檢一般每年進行兩次,每次抽檢數量控制在當年申請或授予學位人數的1%-2%。重點抽檢新增學位授權學科和培養數量大的學科,抽檢的學位論文由計算機隨機抽取。
被抽檢論文由山東省學位辦統一安排送往本單位以外的相關單位進行“盲評”,評議結果在一定範圍內公佈。對於抽檢不合格的論文,下一年度將繼續抽檢其指導教師指導的學位論文。連續兩年指導的學位論文抽檢不合格,指導教師在其後三年內不得申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項目,也不能參評下一屆優秀研究生指導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