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勞動保障部門:終止非全日制用工不支付經濟補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0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天津8月4日電(記者 鄒蘭)暑期裏,不少大中專學生都會到一些單位從事非全日制工作。勞動保障部門提示,非全日制用工雙方中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人士説,《勞動合同法》對非全日制用工有明確定義,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

    根據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勞動保障專業人士特別提醒,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15天。

 
 
 相關鏈結
· 勞動保障部門: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 天津市要求勞動保障部門每月推介千個創業項目
· 勞動保障部門提醒:在高溫下工作中暑算工傷
· 勞動保障部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扣押證件違法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召開勞動保障科研工作座談會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