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9月22日電(記者 陳健)記者22日從四川省水利廳了解到,四川將加強對小型病險水庫和小型震損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的驗收管理,以進一步規範驗收工作,保證水庫除險加固工程質量。
據了解,此次加強驗收管理的對象,包括通過規定程序經安全鑒定屬三類壩的小型病險水庫以及汶川特大地震、攀西地震等産生的、納入災後重建規劃的小型震損水庫。
四川省水利廳日前已印發《四川省小型病險水庫和震損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驗收管理規定》,對法人驗收和政府驗收兩部分進行了重點規定,並對驗收必須具備的條件、驗收依據、參加驗收的單位組成、驗收形式、驗收中發現問題的處理原則等,進行了相應規定。
按照此項規定,小型病險水庫的竣工驗收可以採用以市(州)為單位,小型震損水庫項目的竣工驗收可以採用以縣(市、區)為單位,並按年度建設計劃集中或分批進行驗收。
四川還要求項目法人以及其他參建單位,對提交的驗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並對竣工驗收鑒定報告書的頒發作出了嚴格規定。項目法人以及其他參建單位提交驗收資料不真實導致驗收結論有誤的,收回竣工驗收鑒定報告書;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罰。
今年1至7月,四川開工整治病險水庫186座,完工43座;震損水庫除險加固完成131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