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和諧發展 促進人權保障——第二屆北京人權論壇綜述
新華社北京11月3日電(記者趙超、魏武、賈楠) 2日至3日,由中國人權研究會主辦的第二屆北京人權論壇在北京舉行,來自26個國家的近百名人權高級官員和專家學者圍繞“和諧發展與人權”的主題進行了大會發言,開展了熱烈的討論,既表達了各自的人權觀點與主張,也就一些人權研究領域的課題達成了一定的共識。
北京人權論壇為各國代表提供了一個坦率溝通、匯聚共識的平臺,使得他們能夠共謀、共促世界人權世界的發展,為世界的和諧發展和人權的普遍實現貢獻真知灼見。
人權保障“中國模式”獲得認同
實現和諧發展和充分人權,是世界各國人民共同追求,也是中國人民為之奮鬥的目標。新中國成立60年來,中國政府一直將發展作為解決中國一切問題的關鍵,採取有力措施大力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國家,為實現全體人民享有充分人權的理想,進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奮鬥,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
中國人權研究會會長羅豪才認為,經過多年的積極探索,中國逐步形成了一種契合“和合”文化傳統、符合建設和諧社會現實、能夠最大限度滿足公眾需要的人權保障“中國模式”。
這種“中國模式”有四個特點,一是堅持一個基本理念,就是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統籌兼顧、整體推進、突出重點;二是人權法治著力理順權利與義務的基本關係;三是堅持各類人權相互依賴、不可分割的原則;四是統籌主權與人權、國際與國內、人權與社會、理論與實踐的關係。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王晨認為,新中國成立以來,伴隨著中國現代化的跨越式發展,中國的人權事業實現了歷史性的飛躍,同時將人權的普遍性原則同中國的具體國情相結合,將人民的生存權、發展權放在首位。
人權保障的“中國模式”是一種與時俱進的人權觀。與會的中外專家大多對人權觀應當與時俱進的主張表示贊同,他們認為人權保障不應以一種文明否定另一種文明,要尊重東方文明和發展中國家人權保障模式的選擇,有必要發展一種更加全面、反映時代進步、能夠得到更加廣泛接受的人權觀。
因此,人權保障的“中國模式”也不是一成不變的。中國聯合國協會副會長兼總幹事龐森認為,中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發展中國家,受諸多因素的制約,人權狀況還存在著不少有待進一步改善的地方,保護和促進和權是長期的系統工程,人權的改善是沒有止境的。
國際金融危機彰顯人權保障意義
國際金融危機給世界各國人民的生存與發展、人權保障與發展帶來消極影響,各國政府紛紛出臺相關政策加以應對。此次論壇將“國際金融危機背景下的人權保障”作為議題之一,也成為與會代表討論的熱門話題。
中國人權研究會會長羅豪才説,這次國際金融危機的發生和蔓延,促進我們更加冷靜地反思經濟發展的和諧性問題,要求我們更加全面地考慮如何通過和諧發展來實現人權保障目標。
澳大利亞悉尼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戴維·金利認為,金融危機下,受損失最嚴重的最那些經濟基礎原本就脆弱的國家,生活在發展中國家甚至新興經濟國家的人們所面臨的困境,必須作為一個重要課題在金融體製革新過程中加以考慮。
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羅艷華則表示,金融危機的爆發使得一些弱勢群體的權利保障問題面臨更大的挑戰,如何解決弱勢群體的權利保障問題已經成為國際社會亟待解決的問題。
與會代表普遍認為,國際金融危機提升了中國在世界人權保障與發展中的地位與作用。面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嚴重衝擊,中國政府妥善應對,推出一系列擴大內需、調整結構、促進增長、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著力解決就業、醫療、教育、農民增收、社會保障等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保持了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切實維護和保障了人民的各項權利。
北京師範大學副校長韓震認為,中國政府既提出了保障與發展中國人權的舉措,也為保障與發展國際人權作出了貢獻,這其中包括:在國際金融危機到來時義無反顧地承擔起自己的責任,積極投身於國際協調與合作之中;履行和有關國家簽訂的合作協議,加大對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援助力度;加強對發展中國家的人道主義援助,並將援助重點放在興建醫院和學校等公共設施方面;給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國際組織大量注資。
以人為本的發展促進人權保障
和諧發展是理想社會的基本特徵,而人類社會的一切政策、法律、制度等,都應當從人出發,都是為人而存在的,都是為人服務的。因此,這次論壇將“以人為本的發展與人權保障”作為議題之一。
廣州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任李步雲認為,始終堅持與切實實現“以人為本”的原理和原則,是現代人權理論和人權保障制度的根基,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建設法治國家與和諧社會最根本的保證。
伊朗外交部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穆罕默德表示,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在有關發展的國際法中有著一定的地位,並且受到普遍歡迎和接受。然而,它還不像其他有約束力的法律那麼強大,還需要有足夠的約束力方能保證其貫徹落實。
以人為本的人權保障,強調的是人的生存權與發展權,“消除貧困和人權發展”也成為此次論壇的一個議題。
中共中央黨校研究員李雲龍認為,消除貧困應當是世界人權的優先事項。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説,消除貧困首先意味著消除絕對貧困,滿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這是其他所有人權發展的基礎。在發展中國家,消除貧困是核心人權。對於發達國家來説,消除貧困意味著既要通過社會政策維持一部分經濟上弱勢人口的基本生存,又要努力減少相對貧困人口,降低貧困發生率。因此,在發達國家,消除貧困仍然是一項基本人權。
在論壇上,一些國家的人權專家介紹了本國在消除貧困、保障人權方面的成果:尼日利亞成立了消除貧困計劃署,主要目的是貧困人群創造工作機會;越南政府通過了總預算達43億越南盾的《全面減貧和發展戰略》;肯尼亞消除貧困委員會正在實施為期15年的《國家消除貧困計劃》,同時成立了“反貧困信託基金”。
中國在消除貧困方面同樣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中國以佔世界9%的耕地成功解決了佔世界22%人口的吃飯問題,居民總體生活水平實現了從貧困到溫飽和從溫飽到小康的兩次歷史性跨越。中國農村絕對貧困人口從1978年的2.5億人減少到2007年末的1479萬人,成為全球最早實現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減貧目標的國家。
在貧困、愚昧無知、環境惡化的社會中生活,人類沒有安全,也不符合人的尊嚴。與會代表擁有一個共同的心願,那就是以人為本的人權保障能夠惠及全世界人民,世界的和諧發展能夠真正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