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11月5日電(記者邊巴次仁)近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保持全區對外貿易穩定增長的意見》,提出從加強出口導向型産業建設,夯實外貿發展基礎;加強外貿企業聯絡制度,不斷增加出口規模;加快口岸建設,推動邊境貿易穩步發展;加大財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促進投資與貿易互動和營造良好的周邊發展環境等方面採取積極措施,促進西藏對外貿易的發展。
針對目前西藏口岸建設滯後的現象,政府將加快推進口岸建設和開發開放,按照“以建立南亞陸路貿易大通道為總體目標,重點建設吉隆口岸,穩步提升樟木口岸,積極恢復亞東口岸,逐步發展普蘭和日屋口岸”的口岸發展建設原則,加強各項基礎設施建設。與此同時,進一步發展邊境貿易,實施“興邊富民”戰略,加快邊貿市場建設,不斷擴大邊民互市貿易。
藏毯産業化和扶持藏毯出口將成為西藏保持和促進對外貿易穩定發展的一項重要措施。《意見》指出,政府將儘快完成西藏藏毯産業發展規劃,加快出臺促進藏毯等民族手工業發展的優惠扶持政策,實施“藏毯産業科技工程”,安排自治區特色農業發展扶持資金和産業與企業改革發展資金,扶持藏毯産業發展,加強人員培訓、技術改進、設備更新,扶持藏毯龍頭出口企業,促進企業擴大出口。
針對西藏自産産品在出口中的良好表現,《意見》進一步明確提出鼓勵具有比較優勢的礦泉水、啤酒、青稞酒等自産産品出口,重點扶持一批生産規模大、技術裝備先進、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水平高的龍頭外貿企業。同時,支持企業培育國際品牌,突出高原特點,積極推進西藏特色産品的品牌培育工作,大力推進自主品牌産品出口。
此外,為增強農産品出口競爭力,政府將重點扶持以阿裏、那曲、日喀則為主的畜産品出口基地;以山南、日喀則為主的油菜子等大宗農産品出口基地;以昌都、林芝為主的林下産品出口基地;以拉薩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為主的綜合加工出口基地。
為保持和促進西藏對外貿易發展,政府還將加大財稅金融政策支持力度;認真落實國家出臺的各項出口退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