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1月29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日前審議通過的一部地方性法規明確規定,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門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也不得設置或者變相設置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這部名為《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的法規,將於明年3月1日起施行。
義務教育是普惠性教育。目前,浙江省區域之間、城鄉之間、學校之間辦學條件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這也催生了當下的“擇校熱”。結合浙江省實際,這個條例規定,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學校不得舉行或變相舉行與入學有關的考試、測試,不能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和考試證書作為入學條件和依據。
縣級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和分佈狀況合理劃分學區,確定和調整公辦就近招生的範圍和人數,並向社會公佈。公辦學校不能跨學區、區域組織招生。
浙江省還規定,新建居民區根據城鄉規劃需要設置學校的,應當與居民區的建設同步進行。配套建設的學校應當同步移交縣級政府教育主管部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