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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大學生參加醫保最高每年報銷大病費用12萬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0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重慶12月5日電(記者張桂林)重慶市人力社保局日前出臺新規,自今年12月起,在校大學生可按學年繳費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並可享受普通門診、重大疾病、慢性病、意外傷害門診和住院費用報銷待遇,參保大學生每學年最低繳費20元,最高每年可報銷大病門診及住院費用12萬元。

    重慶市人力社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大學生參加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範圍,包括市內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民辦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和研究生,財政給予每人每年80元的參保補助,參保大學生個人繳費一檔每年只需20元,二檔每年120元。大學生困難群體參保,還可按民政部門相關規定享受參保資助。

    政策規定,大學生參保後按年度享受醫保待遇,參保學生在校醫院發生普通門診費用,個人最低只需支付20%;住院費用則按校醫院和校外醫院有別,最高可報銷85%,一般疾病報銷上限最高為每年4.8萬元。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惡性腫瘤等重大疾病納入大病保障,參保學生最高每年可報銷12萬元。

    此外,精神病、結核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骨折、關節脫位、呼吸道異物等意外傷害也納入到保障範圍。對參保人員中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産婦,還將給予産前檢查100元、分娩400元的定額補助。

    據了解,重慶大學生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後,報銷費用原則上以在本校校醫院就診或經校醫院同意轉外就診為主,待遇享受期內,參保大學生在外地就醫並及時向學校申報備案後也可按規定享受費用報銷。

    重慶市人力社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重慶在校大學生已達48.5萬人,但此前一直未被納入社會醫療保險範圍,此次針對大學生出臺專門政策,將其納入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範圍,從制度上基本實現了“人人享受基本醫療保障”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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