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農業廳近日對媒體透露,《廣東省食用農産品標識管理規定》已正式實施,相關標識管理工作現正全面展開,到2010年11月前,廣東全省主要食用農産品在銷售時,都要標注産地來源、生産者等信息;同時廣東省將構建農産品溯源管理體系,一旦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即可沿著農産品標識信息的路徑追到源頭處罰。
根據新頒布的規定,食用農産品須進行標識管理,該標示須標注産品名稱、産地、生産日期、生産者或者銷售者名稱、地址、聯絡電話等相關信息;生産商、銷售商需建立臺賬,對每一批産品進行登記,確保一旦發現問題,可以直接追究到具體責任人。(記者李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