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電(記者 王宇丹 王小鵬)2009年12月7日至19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5次締約方會議暨《京都議定書》第5次締約方會議在丹麥哥本哈根召開。來自193個締約方大約4萬名各界代表出席,119名國家領導人和國際機構負責人出席。
中國社會科學院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潘家華和研究員陳迎22日在接受新華社專訪時均表示,這在氣候變化的談判中,從規模和規格上講,都是史無前例的。好事多磨。歷史將記住這一時刻:2009年12月19日,會議以決定附加文件方式通過了“哥本哈根協議”。他們認為,儘管這一協議不具約束力,但它第一次明確認可2度溫升上限,而且明確了可以預期的資金額度。顯然,哥本哈根會議的這一成果,將成為全球氣候合作的堅實基礎和新的起點。 潘家華認為,哥本哈根會議成果具有積極而深遠意義。
他説,哥本哈根會議的談判過程可謂一波三折,扣人心弦。圍繞最終成果的文件形式,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長期目標,發達國家的中期減排目標,發展中國家的自主減緩行動,適應、資金、技術、透明度等一系列關鍵議題,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兩大陣營之間,以及不同陣營內部矛盾錯綜複雜,各方在談判中展開複雜的利益博弈和激烈的政治較量。在哥本哈根會議的最後時刻,會議決定,以決定附加文件的方式通過了經激烈談判和磋商而達成的“哥本哈根協議”。會議並決定延長公約和議定書下兩個特設工作組的授權,到明年墨西哥會議即《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6次締約方會議時達成法律協議。
他説,儘管哥本哈根協議是一項不具法律約束力的政治協議,但它表達了各方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政治意願,鎖定了已經達成的共識和談判取得的成果,推動談判向正確方向邁出了第一步。其積極意義表現在三個方面:
(1)堅定維護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維護了“巴厘路線圖”授權。會議主辦方丹麥一度聯合主要發達國家起草“丹麥草案”,試圖“兩軌並一軌”,拋棄《京都議定書》,為發展中國家強加減排義務。經過締約方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締約方的不懈努力,堅定了巴厘路線圖的方向。
(2)在發達國家實行強制減排和發展中國家採取自主減緩行動方面邁出了新的堅實步伐。截至目前,所有發達國家都提出了中期減排目標,主要發展中大國也提出了自己減緩行動的目標。儘管一些發達國家的目標在利用森林碳匯和海外減排等方面還不清晰,有些還有附加條件,而且根據國際相關研究機構的評估,發達國家2020年相比1990年整體減排幅度僅為8-12%,仍遠低於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科學結論25-40%以及多數發展中國家要求的至少40%的水平,但這些目標是推動後續談判的重要基礎。
(3)在全球長期目標、資金和技術支持、透明度等焦點問題上達成廣泛共識。“哥本哈根協議”中認可有關控制全球升溫不超過2度的科學結論作為全球合作行動的長期目標;初步形成了發達國家2010-2012年快速啟動階段提供300億美元,2020年增加到每年1000億美元的短期和長期資金援助計劃;兩大陣營之間就發達國家履行減排義務和發展中國家採取減緩行動的透明性問題也達成了共識。
陳迎認為,中國為推動談判進程發揮了積極和建設性的重要作用。
他説,在哥本哈根談判進程中,中國自始至終採取積極和建設性的態度,努力通過各種雙邊和多邊平臺展開外交努力,積極推動哥本哈根會議取得積極成果。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提出中國減緩行動目標,展現中國的誠意
在9月的聯合國氣候大會上,胡錦濤主席提出了單位GDP碳排放強度顯著下降、提高可再生能源和增加森林碳匯等政策措施。哥本哈根會議開幕前兩周,中國提出了2020年在2005年基礎上單位GDP碳排放強度下降40-45%的減緩行動目標。不僅積極回應了國際社會的期待,而且中國目標沒有附加條件,不與其他國家減排目標挂鉤,主要依靠國內資源完成,展現了中國努力減排的誠意,對推動哥本哈根談判發揮了積極作用。
(2)聯合發展中國家,協同維護髮展中國家利益
中國在哥本哈根談判進程中,積極與主要發展中大國協調立場。會前中國、印度、巴西、南非就談判主要問題形成了共同立場。會議期間,在部分發達國家拿出丹麥文本而使會議可能誤入歧途的關鍵時刻,中國協同發展中國家締約方,堅持公約和議定書規定的“共同但有區別責任”的基本原則以及雙軌制,有效維護了發展中國家的利益。作為快速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中的發展中大國,中國在資金問題上明確表示小島嶼國家、最不發達國家和非洲國家應優先獲得資金支持,有效維護了發展中國家陣營的團結。
(3)為促進國際合作積極斡旋,政策更具有靈活性
在哥本哈根會議談判最後時刻,溫家寶總理髮表講話闡述中國的立場,尤其是中國以“言必信,行必果”的堅定決心認真完成甚至超過減排目標的態度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讚譽。為了哥本哈根會議能達成某種政治協議不至無果而終,中國也展現了政策上的靈活性,與其他發展中大國和美國一起,積極溝通和斡旋,最終促成了“哥本哈根協議”的産生。儘管這一框架性的政治協議遠不足以解決全球氣候變化問題,但達成協定本身就意味著鞏固成果,繼續前進,中國對此應該説功不可沒。
潘家華説,在新的起點上,哥本哈根進程必將在艱難險阻中推進。
他説,顯然,“哥本哈根協議”是巴厘路線圖的一個里程碑,是全球合作保護氣候的新起點,儘管後續談判進程必將充滿艱難和坎坷。
他認為,當然,哥本哈根會議達成的政治協議並不具有約束力。有關後續談判進展不可能一帆風順。美國的國內立法進程尚未完成,奧巴馬政府的氣候政策對國會能否批准《清潔能源和氣候變化法案》有一定的影響力,但沒有最終的決策權。美國能否提出更高的減排目標,落實籌集資金的義務,發達國家能否提出具有雄心的量化中期減排指標並兌現資金承諾,國際社會將拭目以待。
他説,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全球合作保護氣候,是“哥本哈根協議”的內核所在。有了這一基石,哥本哈根後續談判就有了方向。不可否認,後續談判形勢將更為錯綜複雜,談判任務將更為艱巨,但哥本哈根進程必將在艱難險阻中前行,為2010年在墨西哥城氣候變化會議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