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日電(張淼淼、袁萊茵)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月增200元。至此,北京人均養老金水平提高至每月2032元。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日發佈2010年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據介紹,這是北京市1994年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制度以來的第17次調整。
根據調整辦法,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在此普調基礎上,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
北京市人保局副局長程靜表示,此次調整,除了按繳費年限和絕對額普遍增加養老金外,還將向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以及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等退休時間早、年齡較大、養老金水平相對偏低的人員適度傾斜。
“北京有92.4萬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人均水平偏低,此次將依據繳費年限每人每月增加25元到40元不等,調整後,最高不超過2032元。” 程靜説,對於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則按照職稱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到200元。調整後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的養老金水平要達到每月2032元。
此外,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此次將按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每人每月最低增加360元,最高增加400元不等的調整;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在普調和享受有關傾斜政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65歲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規定調整待遇的基礎上,再按照年齡段每人每月增加40元到100元不等的養老金。
據悉,截至2009年12月,北京社會保障部門統籌範圍內按月領取養老待遇的退休人員共計186.5萬人。
北京傷殘津貼人均上調237元
新華社北京2月2日電(張淼淼、袁萊茵)2010年1月1日起,北京市傷殘津貼月平均值達到2188元,人均上調237元,增幅為12.1%。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程靜2日發佈以上信息。據介紹,此次除上調傷殘津貼外,還同時上調了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
根據調整辦法,一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增加260元,二級、三級、四級傷殘職工以10元為一檔遞減。對於企業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工傷職工,企業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於170元。
“今年1月1日起,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35元,人均達到1187元,增幅達到12.8%。”程靜説。
據悉,2002年以來,北京已經連續9年對工傷保險定期待遇進行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