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2月9日電(記者 張澤遠)甘肅省在春節前對所屬企業退休和退職人員進行養老金調整,普遍調整水平為月均將增加160.08元,三類特殊調整範圍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也將獲得相應提升。
2月9日上午,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曹玉龍在相關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甘肅省依據國家有關制度安排,對2009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和符合相關政策的退職人員,共計76.4342萬人的基本養老金進行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根據三種不同情況進行計算後,這一輪調整中,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月人均可增加160.08元。
曹玉龍説,另有三類退休人員列入特殊調整範圍的,分別是高級職稱人員,1953年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退職人員,企業已退休、退職的原軍隊轉業幹部。第一類人員,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甘肅省委省政府的安排,已經進行了5年的特殊調整。今年甘肅省將繼續考慮在各項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正高職稱的退休人員再增加90元,副高職稱退休人員再增加70元。甘肅省經報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之後,對第二類人員的範圍進行了擴大,將1960年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退職人員也納入了特殊調整範圍。
曹玉龍説,這樣做主要是考慮到國家“一五”建設期間,大量內地和沿海大中城市人員支援大西北,這部分人員普遍都是在1954年到1960年期間來甘肅工作,同時這些人退休早,養老金相對偏低。甘肅省將對這部分人在各項普調和前一項特殊調整的基礎上,再增加50元。
甘肅省這次對企業退休和退職人員養老金進行普調之後,還專門對企業已退休退職的原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進行特殊調整,規定在這次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之後,這部分人員月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1393元的,一律調整到1393元。
曹玉龍表示,這次甘肅省調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的工作,力爭在春節前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