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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預付費儲值卡等新興消費方式投訴量大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劉浦泉)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消費者協會12日聯合發佈的2009年度消費者投訴熱點顯示,預付費儲值卡等新興消費方式引發的消費者投訴呈大幅增長趨勢。2009年,12315和96315兩條熱線共受理預付費儲值卡消費投訴1342件,佔全年投訴總量的5.64%,比2008年增長了21.01%。

    預付費儲值卡消費是一種新興的消費方式,是指經營者先向消費者收取價款或者服務費用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在此之後約定的一定期限內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廣泛用於健身、美容、教育培訓、洗車、送水、按摩、餐飲、皮鞋養護等服務領域。相對於傳統的“貨款當面付清”的消費方式,預付費儲值卡消費具有一定風險性。

    消費者反映的主要問題有:經營者擅自變更服務承諾或拒絕履行服務承諾;在服務過程中使用劣質或不合格的産品冒充高檔産品欺騙消費者,服務設施不完善,服務質量大幅縮水;一些經營者一旦出現經營狀況不好,或更換老闆,或轉手給其他經營者,而新的經營者不願為原會員提供服務;有些經營者大量開設分店招攬顧客,但由於經營不善或房屋租賃到期等原因導致撤店,經營者通常只同意為消費者辦理轉店手續,而不願退款;經營者以裝修、維護為由停止經營,或者乾脆“人間蒸發”,導致消費者無法與經營者取得聯絡,糾紛難以得到解決。

    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主任韓淼認為,預付費儲值卡消費方式風險較大,需要謹慎。由於消費者在接受預付費儲值卡消費時,大多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也沒有索要消費票據,只是得到一張沒有載明服務內容的消費卡,所有服務承諾只是與經營者達成的口頭約定。日後産生爭議時,消費者很難憑藉“空卡”和“空頭承諾”證明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她建議,消費者選擇預付費儲值卡消費方式時,一定要選擇資信良好的企業,並與經營者簽訂書面合同,載明具體服務內容、標準、時限等,一旦發現自己的權益受損,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

    據了解,北京市工商部門將加強對預付費儲值卡消費方式的監管,依法查處經營者的惡意欺詐等行為,並逐步建立企業保證金制度,對消費者實行先行賠付。消費者的權益一旦受損,也可以依法要求經營者雙倍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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