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4月30日電(記者 李松)記者從全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現場會上獲悉,為克服一些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重建不重管的情況,水利部要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需配套維修基金,實行專戶存儲,從而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缺乏日常維護費的問題。
為使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保持長效良性運行,吉林、河南等省在全省以縣為單位建立了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維修基金,縣財政每年按10萬至30萬元的額度納入預算,另外按每噸水0.1元至0.2元的標準從水費中提取,基金實行專戶存儲,逐年積累,由縣水利局監督使用,專項用於飲水工程的維修維護。
水利部副部長鄂竟平説,農村飲水安全維修基金的建立,有利於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發揮長效。通過維修基金的調控,增強了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抗禦風險的能力,延長了工程的使用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