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7月6日電(記者 康淼)福建省工商局5日宣佈,該省將拓寬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出資方式和放寬經營範圍,農民專業合作社將可從事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業。
根據規定,福建省將允許農民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在不改變土地、林地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作價出資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放寬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範圍,允許農民專業合作社兼營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業。
福建省工商局副局長黃培惠説,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只籠統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可以用能夠以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産作價出資,但對農民是否可以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作價出資的規定不明確。另外,《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只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業生産資料的購買,農産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産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
“此政策的出臺,拓寬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出資渠道和方式,幫助有意願加入專業合作社但又苦於缺乏資金的農民解決出資問題,有助於農民專業合作社做大做活,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黃培惠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