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7月18日電(記者 李亞楠)記者從河南省環保廳獲悉,今年上半年,河南省共扣繳11個省轄市4432萬元,用於水環境生態補償,這一舉措使該省地表水質量得到明顯改善。
河南省從2009年1月起,在省轄沙潁河流域實施水環境生態補償制度;從2009年8月起,在省轄海河流域實施水環境生態補償制度,從今年1月1日起,這項制度在河南全省推行,涉及到長江、黃河、淮河和海河四大流域18個省轄市。
此次,按照扣繳金額大小排序,依次為:開封、週口、鄭州、許昌、漯河、平頂山、南陽、濮陽、濟源、焦作、三門峽,其他7市未扣繳。
所謂水環境生態補償機制,是指如果流經該市的水經過治理,水質得到改善,並達到了環保的各項要求,就給予獎勵;如果在該市區域內,水質不僅沒有得到改善,反比上游水質還糟糕,就得拿出相應資金給予補償,用錢來買“排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