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8月10日電(記者 楊維漢)質量是案件的生命。把好案件質量關,防止冤假錯案,避免疏漏瑕疵,是實現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在10日于江西井岡山舉行的全國大法官主題研討班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提出,要加強宏觀層面的審判質量評估,推廣建立全國統一適用的審判質效評估體系,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審判、執行工作,進一步提高辦案質量。
同時,人民法院還將加強微觀層面的案件質量評查。王勝俊説,案件質量評查有利於發現問題、糾正偏差、預防錯案。要“評”得到位,完善評查標準,嚴格評查要求,不能僅僅停留在一些淺表性、枝節性問題上,而應注重發現影響審判質效的深層次、實質性問題,有針對性地加以改進。要“查”得主動,建立常態化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堅持定期評查、專項評查與重點評查相結合,堅持發現問題與改進工作相結合,堅持糾正錯誤與總結經驗相結合。
“在當前審判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矛盾比較突出的情況下,更要靠管理優化資源配置,要推進案件繁簡分流,進一步明確簡易案件與疑難複雜案件的分類標準。”王勝俊還提出,要倡導均衡結案,解決“前松後緊”、年底突擊結案等問題。對臨近審限的案件,依託信息技術,及時進行預警、催辦、督辦。要強化程序監督。建立科學的分案機制,推行隨機分案方式,從立案環節避免辦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強化對審判行為和過程的監督,確保司法公正廉潔。
據了解,各級法院還將要對現有案件評價指標進行全面梳理,特別是要完善反映案結事了的效果性指標,引導法官更好地化解社會矛盾。王勝俊説,通過設定科學的審判績效考評指標,引導廣大法官不僅注重案件質量,還要注重審判效率;不僅注重辦案的法律效果,還要注重社會效果;不僅注重案結,還要注重事了;不僅確保司法廉潔,還要做到司法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