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8月18日電(記者 婁辰)針對山東一些地區存在大肆捕捉、販賣、非法經營青蛙等野生動物及其産品,致使資源遭到嚴重破壞的現象,山東省林業局、公安廳等7部門聯合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制止和打擊非法捕捉、販賣、經營野生動物及其産品的違法行為,更好地保護青蛙等野生動物資源。
記者從山東省林業局野生動植物保護站了解到,對於違反規定從事非法捕捉、出售、收購、運輸、攜帶、郵寄、經營青蛙等野生動物及其産品的單位和個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山東省林業局等部門號召公眾自覺遵守野生動物保護的法律法規,樹立起“保護野生動物光榮、破壞野生動物可恥”的社會風尚,如發現非法捕捉、出售、收購、運輸、攜帶、郵寄、經營青蛙等野生動物及其産品等違法行為,應積極向當地林業或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