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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掉林海建荒地——龍泉“農保田”上山事件調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9月0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9月9日電(記者 謝雲挺)最近有群眾舉報反映,浙江龍泉市出現“農保田”造在高山頂上的怪事。這些新開發的“耕地”不僅破壞山林生態,而且無法種植莊稼,留下了一片片光山頭。目前,這樣的開發還在繼續。

    地方政府為什麼要在高山頂上造地?嚴厲的“農保田”保護政策在基層為何走了樣?“新華視點”記者赴龍泉進行實地調查。

    “農保田”上山 林海變禿嶺

    龍泉是浙江欠發達的山區縣級市,林業用地佔全市土地面積的85.14%,素有“浙江林海”之稱。

    驅車從龍泉縣城出發往岩樟方向大山深處行駛,遠遠望見高山上大塊禿地,在鬱鬱蔥蔥的山林中顯得格外刺眼。據當地西街街道下樟村農民介紹,這就是政府新造出來的“耕地”。

    登上現場,記者看到,這座山頭已被改造成梯田狀,用石塊壘成的梯田,層層疊疊,放眼望去頗有氣勢。當地一些村民介紹,這座山上的“耕地”是2009年下半年開發的,面積約有130多畝。原先這裡都是山林,當時政府説把它改造成可以種植水稻的標準農田。

    “這裡能種水稻嗎?”記者詢問。村民鄭妹兒笑著説,“你看這塊山頭哪有水,而且都是沙石瘦地,沒有養分。別説是種水稻,就是種玉米、地瓜、大豆之類的作物都會枯死的,怎會有收成?”

    今年60多歲的下樟村民鄭妹兒有2畝多承包山林被劃入這塊“耕地”開發。他説:“政府一次性給了我每畝500元的補償,允許砍下的樹木歸自己,答應造地驗收完成後3年內就還給我們,政府以後就不再管了。3年到期時,我只能重新種上松樹。”

    道太鄉位於龍泉市東北部大山深處。按照道太鄉村民指引,記者來到該鄉海拔800米左右的高山嶺村東岙自然村。這裡有兩處大小山頭已被開發成梯田,開發規模看上去要比下樟村大得多。

    記者看到,這裡開墾出的梯田,同樣是沙石瘦地,梯田上種的蠶豆早已枯死,為梯田灌溉配套建起的水池和溝渠成了擺設。一些村民説,2008年開發時,把這山頭上的樹木全砍了,用推土機推成了一塊塊梯田。

    “這些已枯死的蠶豆作物,是當時為迎接造地檢查團驗收種下的,之後就沒有種過東西。”帶記者察看的東岙自然村一位姓沈的老農説,“政府幹部明明知道這些山地不能種莊稼,還要這麼做,這是在弄虛作假。”

    這位老農説:“不僅我們村裏有砍林造地的,別的村莊也有。你看對面那座山頭上‘白雲’狀的東西,就是去年政府新造的‘耕地’,估計有200多畝。”記者順著老農指引的方向看到,只見遠處崇山峻嶺中有一道光禿禿的山嶺特別醒目。

    毀林建荒地 背後有利益

    政府為什麼要在山上開發“耕地”?知情人告訴記者,這些山上的造地項目,將用於耕地“佔補平衡”,置換在平原低窪地區被非農建設佔用的農保田。開發的新增“耕地”指標,由市裏統籌,每畝指標可賣8萬-10萬元。

    據了解,2009年,龍泉市立項的耕地開發規模有1.6萬餘畝。從2007年起,龍泉市以綜合開發低丘緩坡的名義,大規模實施山上造地工程。

    “在山頂上造地對生態肯定是有影響的,而且山上土質差、又缺水源,不能種莊稼,當時村裏也反對。”西街街道下樟村委會主任鄭新東説,看到這些茂盛的山林被砍伐很痛惜,但這是市裏安排的項目,必須服從。“當然,市裏也會給我們一些利益,造地竣工後,按實際開發面積,西街街道辦事處每畝可得1000元,村裏每畝可得200元的獎勵”。

    鄭新東説,開發這些“耕地”由龍泉市國土資源局批准立項,全部實行公開招投標。開發費用一般每畝1.8萬元,按開發面積計算,由政府支付給開發商。其實,下樟村在山上開發的數量是很少的,有的鄉鎮開發更多。

    為了解核實相關情況,記者採訪了龍泉市國土資源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林利民。他表示,在確保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的前提下,省內之間可以實行有償調劑,用於耕地“佔補平衡”。他説,這些山上造地項目都是坡度在25°以下的疏林地,開發出來的耕地主要用於補充高速公路建設、國家重點工程等非農建設項目佔用的耕地,也有部分開髮指標賣給一些用地瓶頸突出的經濟發達縣(市)。

    龍泉市農業部門一位農技幹部對記者説,浙江省政府對實行省內易地補充的耕地開發項目有嚴格的要求,各類非農建設確需佔用耕地的,不僅要補充數量、質量相當的耕地,並且特別強調新造耕地必須經得起耕作檢驗。但龍泉一些鄉鎮街道的實際情況並非如此,當地政府受利益驅使,重指標,輕質量,以至於出現把農保田造在高山頂上的荒唐事。

    這位幹部説,龍泉境內幾乎都是高山林地,這裡的山林土質、水源、地貌等條件不適合耕地開發,所以,開出來的“耕地”也大都只能白白荒廢。“如果上面到現場認真查訪,可以發現這種砍伐山林造地的情況觸目驚心。”

    “造地的目的就是為了種莊稼,如今換來的卻是片片光山頭。政府難道就不想想這樣做會給百姓帶來怎樣的影響?”龍泉市一些群眾表示不解。

    當地一位林業部門的幹部説,農保田上山現象的背後是基層政府的利益驅動,新增一畝“耕地”指標,除去開發費用,就有數萬元的收入,這對一個經濟欠發達的山區政府是個不小的收益。然而,這種不顧實際的做法,破壞的不僅僅是山林生態和國家基本農田“佔補平衡”政策的嚴肅性,也讓政府形象嚴重受損!

    政策很嚴肅 執行走了樣

    記者從浙江省國土資源廳了解到,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我國實行的是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非農建設項目經批准佔用耕地的,按照“佔多少,墾多少”的原則,需開墾補充與所佔耕地數量與質量相當的耕地。也就是説,實行耕地的“佔補平衡”是各級政府的職責和法定義務,開展土地開發墾造耕地是實現耕地“佔補平衡”的有效途徑。

    浙江省十分重視保護耕地和嚴格執行非農建設佔用耕地補償制度。據浙土資發〔2007〕37號文件,要求基層政府要切實加強開發墾造耕地項目立項的可行性論證和審批工作,從源頭上把好質量關。在規劃開發墾造耕地方案時,要注重保護生態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項目涉及林地、灘塗的,還須徵求林業、水利等相關管理部門意見。

    然而,從記者在龍泉市採訪發現的情況看,這些嚴肅的耕地“佔補平衡”政策在基層個別地方卻未得到嚴格的執行。

    龍泉市一位林業部門的幹部説,開發墾造耕地項目主要由當地國土部門來抓,儘管規定涉及林地的要徵求林業部門意見,但林業局局長還要聽市裏的。由於這是市政府的“搖錢樹”工程,在勘察、施工、驗收等環節,各部門誰還會因為公家的事過不去呢?結果,上級領導得到的是“圖、數、地”相一致、驗收合格的“結論”,但實際情況並不一定如此。

    龍泉市一些幹部群眾指出,過去平原低窪地區的農保田大多是可以種植稻米的良田,如今良田變成了山上這些不能種植的“耕地”。從表面上看農保田的數量沒有減少,但實際上真正可以種植的良田卻大大減少了。

    浙江大學中國農村發展研究院院長助理錢文榮説,確保開發墾造耕地的質量是執行國家耕地“佔補平衡”政策的關鍵,事關國家糧食安全。目前,我國耕地總面積已逼近18億畝紅線,現在的“農保田”就是“保命田”。像龍泉這樣在高山頂上開發“耕地”的荒唐行為,必須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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