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5日電(記者衛敏麗、隋笑飛)全國人大常委會25日開始三審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訂草案。修訂草案延長了村民對參加選舉名單的申訴期限。
修訂草案此前規定,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有異議的,應當自名單公佈之日起三日內向村民選舉委員會申訴。
有些常委會委員提出,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提出異議,三日的申訴期限較短,建議適當延長。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同內務司法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民政部研究,贊成上述意見,建議將申訴期限由“自名單公佈之日起三日內”修改為“自名單公佈之日起五日內”。
我國擬修法明確 城市化過程中部分新建居委會仍適用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新華社北京10月25日電(記者衛敏麗、隋笑飛)全國人大常委會25日開始三審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訂草案。修訂草案明確,城市化過程中部分新建居委會仍適用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據了解,目前,一些地方在城市化過程中,將鄉鎮改為街道,撤銷村民委員會,建立居民委員會。實際情況是,不少撤村後改稱居民委員會的,其居民仍從事農業生産,仍承包原有的土地,集體經濟的性質與形態基本未變。
因此,修訂草案明確,對於這類過渡階段的新建居民委員會,在一定時期內仍應適用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
我國擬修法明確村應當建立多形式的監督機構
新華社北京10月25日電(記者衛敏麗、隋笑飛)全國人大常委會25日開始三審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訂草案。修訂草案規定,村應當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或者其他形式的監督機構。
修訂草案此前規定,村應當建立村務監督機構。有些常委會委員和地方提出,實踐中部分地方已經制定地方性法規,在農村建立了不同形式的村務監督機構,有的稱村務監督委員會,有的稱村務監督小組、村民理財小組等。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同內務司法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民政部研究認為,為了進一步強化村民群眾監督,規範村務監督機構的設立,建議將相關條款中“村應當建立村務監督機構”修改為“村應當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或者其他形式的監督機構”。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訂草案強調“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立法目的
新華社北京10月25日電(記者衛敏麗、隋笑飛)全國人大常委會25日開始三審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訂草案。修訂草案在第一條中增加了“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的內容。
據介紹,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第一條規定了本法的立法目的。有些常委會委員提出,立法目的還應體現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同內務司法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民政部研究,贊成上述意見,在立法目的中,增加了“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的內容。
我國擬修法提高村民代表在村民代表會議中的比例
新華社北京10月25日電(記者衛敏麗、隋笑飛)全國人大常委會25日開始三審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修訂草案。修訂草案提高了村民代表在村民代表會議中的比例。
修訂草案此前規定,村民代表應當佔村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有的地方提出,村民委員會成員佔村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的比例過高,不利於發揮村民代表的作用,建議提高村民代表在村民代表會議中的比例。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同內務司法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民政部研究,贊成上述意見,建議將相關條款中村民代表應當佔村民代表會議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修改為“五分之四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