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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國五條”能否破解“入園難”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04日   來源:新華社

“國五條”能否破解“入園難”
——專家解讀國務院常務會議五項措施

    新華社北京11月4日電(記者 吳晶)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就解決“入園難”問題提出五項措施,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國五條”能否破解“入園難”難題,記者就此採訪了有關專家。

    明確開出“任務書”

    國務院常務會議開宗明義地指出:學前教育仍是各級各類教育中的薄弱環節,教育資源嚴重不足,城鄉發展不平衡,師資隊伍不健全,一些地方“入園難”問題突出。

    21世紀教育發展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説,中央政府對學前教育現狀的判斷符合客觀實際,表明已對“入園難”問題高度重視,這是有助於問題解決的良好開端。

    作為破解“入園難”的“任務書”,“國五條”主要包括“擴大學前教育資源”,“加強幼兒教師隊伍建設”,“加大學前教育投入”,“強化對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的指導”,“完善法律法規,規範學前教育管理”。

    “國五條”中,有些表述與今年7月公佈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一脈相承,如“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鼓勵社會力量辦園”,“加強幼兒教師隊伍建設”等。

    “這些措施都是直接針對學前教育資源不足的問題,對解決問題是有所作用的。”熊丙奇説。

    近年來,隨著人民經濟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獨生子女的數量增多,社會對專業化學前教育的需求日益強烈,但學前教育資源嚴重不足,這就産生了“入園難”、“入園貴”、“入園差”等問題。

    據統計,2009年全國學前三年毛入園率僅為50.9%,學前一年毛入園率也只有74%。城鄉學前教育發展差距顯著,2007年全國城鎮學前三年毛入園率為55.6%,農村只有35.6%,兩者相差20個百分點。

    根據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的調研分析,當前,中國城市和農村都存在幼兒“入園難”問題,但又各具不同特點。

    在城市,過去由單位、集體舉辦的作為福利性質的幼兒園被關、停、並、轉,同時一些地方將幼兒園推向市場,減少或停止投入,導致具有較高質量的普惠性公辦學前教育資源越來越少,相對優質的民辦幼兒園根據市場需求收費高漲。迄今我國中西部農村尚有近40%的鄉鎮沒有一所中心幼兒園,有近三分之二的農村幼兒沒有機會接受學前教育,學前教育教師大多缺乏專業培訓,“入園差”的現象十分普遍。

    針對城鄉“入園難”的差別化問題,“國五條”首先在增加資源上下工夫,提出“城鎮小區要按照國家規定配套建設幼兒園”,“從今年開始,國家實施推進農村學前教育項目,重點支持中西部地區鄉村幼兒園建設”。同時,又在管理上有要求,如“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服務”,“加強民辦幼兒園收費管理,堅決查處亂收費”等措施。

    落實“國五條”仍面臨多道“檻”

    熊丙奇認為,雖然“國五條”針對的都是當前學前教育的實際狀況,但也觸及了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深層次問題,若要真正獲得貫徹落實仍面臨很多問題。

    例如,“國五條”要求加強幼兒教師培養,但是如果不能規劃好學前教育的發展,為學前教育營造比較好的環境,幼兒教師的職業吸引力就比較低,目前幼教專業和院係設置較少、報考人數不多的局面就不會改變;“國五條”要求各地在5年內對幼兒園園長和教師進行一輪全員培訓,如果缺乏對幼兒園內部管理的監管細則,有些需要追求市場回報的民辦幼兒園就未必會遵照執行;“國五條”提出防止和糾正幼兒園教育“小學化”傾向,如果幼兒園升小學、小學升初中的“擇校”現象不改變,幼兒園教育也不可能獨善其身,做到“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

    “因此,要改變一系列的教育制度,必須使學前教育發展的外部環境真正完善起來。”熊丙奇説,“這其中最根本的解決方案是將學前一年教育納入義務教育。”

    近年來,伴隨著“入園難”的愈演愈烈,將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的呼聲日益高漲。熊丙奇認為,國家應把學前教育提上納入義務教育的日程,促使各級政府真正擔負起發展學前教育的職責。

    眾所週知,學前教育資源不足的首要原因是投入不足。根據熊丙奇的觀察,地方政府之所以對學前教育投入不夠,不是沒有財力,而是不夠重視。許多地方政府更樂於將公共財政投入到很容易體現教育發展水平的高中和高等教育領域,而對學前教育投入甚少,在管理人員編制、辦學標準制定等方面都存在缺位。

    “如果沒有外在力量的推動,地方政府還是會缺乏動力。”熊丙奇説。

    長期以來,我國的幼教經費一直只佔整個教育經費支出的1.3%左右,而發達國家學前教育經費佔總教育經費支出一般達到3%以上。2006年,我國把“國家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範圍”,寫進了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2008年,得益於財政保障機制的改革,中國在城鄉全面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真正實現了讓每個孩子“有學上”。

    “過去的經驗證明,‘義務教育’既是對受教育者的保障,也是對各級政府的強制性推動,這對於發展學前教育同樣適用。”熊丙奇説。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國五條”對各級政府提出了明確要求: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新增教育經費向學前教育傾斜。但熊丙奇關注的是“傾斜政策能否落實,不落實後怎麼問責”。

    雖然不少專家都表示從現實與能力兩個層面來講,學前教育要納入義務教育“暫時”沒有可能性,但也不否認這“只是個時間問題”。

    按照發達國家學前教育一般佔教育經費投入3%到5%的比例測算,熊丙奇堅信,在目前學前一年毛入園率74%的基礎上,納入義務教育的目標不難實現。

    目前,北師大學前教育研究所正致力於“學前一年教育納入義務教育的條件保障研究”的課題。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青年發展研究院院長陸士禎指出,我國應從立法層面將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的範疇,保證每個孩子都可以接受學前教育。同時鼓勵社會力量興辦特色幼兒園,維持較高收費,類似國外的私立中學、私立小學,滿足多樣化的受教育需求。

    長效機制是關鍵

    “國五條”中有一項表述引起了專家的注意——支持街道、農村集體和有條件的行政事業單位、企業辦幼兒園。

    針對媒體頻繁曝光的幼兒園無證辦園、質量堪憂等問題,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嚴格執行幼兒園準入和年檢制度”,“分類治理、妥善解決無證辦園問題”。

    熊丙奇建議,在公辦幼兒園無法一次性滿足入園需求的情況下,政府部門應首先投入資金,幫助幼兒園改善辦學條件、設施和師資隊伍建設,使這些幼兒園轉變為合格學前教育機構。

    為了強化政府財政投入的職責,“國五條”要求: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新增教育經費向學前教育傾斜。

    這項規定與2006年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對薄弱學校建設的表述有類似之處。不少專家擔心,一如義務教育改革和發展所遭遇的問題,經費傾斜政策能否落實,不落實後怎麼問責,依然需要從制度層面加以保障。

    在專家看來,由於公辦幼兒園在整個學前教育機構中所佔比例很小,優質民辦幼兒園在旺盛的受教育需求下仍將保持較高收費標準,在城市解決“入園貴”的問題並非一朝一夕之事,在農村要保證每個適齡兒童入園也是一項艱巨任務。

    今年7月公佈的《教育規劃綱要》提出在10年內,基本普及學前兩年教育,有條件的地區普及學前三年教育。

    在這一遠景目標的框架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進一步提出:要以縣為單位編制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在科學測算入園需求和供需缺口基礎上,確定發展目標,分解年度任務,落實經費,有效緩解“入園難”問題。

    熊丙奇説,學前教育出現今天的短缺,與過去一段時期政府有關部門對生源情況缺乏預測、對幼兒園建設缺乏長遠規劃有關。為了做好長遠規劃,傾聽民意、進行科學民主決策很重要,包括政府怎樣佈局、怎樣對學前教育機構進行管理,都要廣泛徵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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