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8日電(記者韓潔、袁軍寶)記者18日從財政部獲悉,自2011年1月1日起,我國將在吉林、上海、青島、海南、四川、陜西等6省市率先開展中央基層預算單位綜合財政監管試點工作。
財政部監督檢查局負責人表示,此舉旨在規範中央基層預算單位財政財務管理,確保財政政策執行到位,提高財政管理績效,是我國基層財政監管政策的一項重大突破。
據財政部介紹,目前我國170個中央部門所屬二級及二級以下預算單位約2.1萬個,中央二級及二級以下預算單位存在數量多、級次不統一、分佈不均衡的特點。從近年來的監管情況看,基層單位政策執行不到位、預算執行不嚴格、資金使用效益不高、資産閒置浪費、私設“小金庫”等問題依然比較突出。2009年開展“小金庫”重點檢查時發現的違規問題也主要集中在基層單位。
財政部監督檢查局負責人指出,中央部門預算安排的資金以及形成的資産主要由基層單位使用和佔用,而基層單位財務管理基礎薄弱的狀況嚴重制約了財政管理水平的提升,要全面推進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必需加強對基層單位的財政管理。
針對上述問題,這次六省市試點綜合財政監管,最突出變化是一改以前事後檢查為主的監管模式,由財政部駐六省市的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基層單位實施全過程、全方位、持續性的監管,從而幫助基層單位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嚴格執行財政政策,提高預算資産財務等管理水平。
此外,各地專員辦將採取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相結合的監管方式,綜合財政監管事項主要有7項:預算編制執行、資産管理、國庫集中支付、銀行賬戶管理、政府採購管理、非稅收入管理、財務、會計管理。
財政部監督檢查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在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基礎上,研究制定《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開展基層單位綜合財政監管實施辦法》等配套制度,規範專員辦工作內容,為專員辦順利開展工作提供制度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