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2月9日電(記者梁鋼華)經農業部會同珠江流域各省份認真研究並報經國務院同意,我國從2011年起將在珠江流域實行統一禁漁期制度,禁漁時間確定為珠江魚類繁殖最為集中的4、5兩個月。這是記者9日從農業部珠江流域漁業管理委員會獲悉的。
珠江流域是我國徑流量第二大河流,流域面積達到44萬平方公里,包括西江、東江、北江三大水系和珠江三角洲。近年來,受珠江流域經濟高速發展、水域污染、水上工程建設和捕撈過度等因素的影響,珠江主要經濟魚類資源日益衰退,一些珍稀水生野生動物已難覓蹤跡,保護珠江生物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時候。如不儘快採取補救措施,在10年內將會有30多種珠江特有魚類滅絕。
根據漁業法有關規定和保護珠江生物資源與生態環境的迫切需要,農業部近3年來多次組織專家對珠江流域實施統一禁漁期制度進行實地調查和論證,形成了《珠江流域實施統一禁漁期制度方案》,對流域禁漁時間、禁漁範圍、禁漁對象等作了明確規定。根據部署,決定從2011年起的每年4—5月在全流域內實行統一禁漁期制度。
農業部珠江流域漁業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吳壯表示,在珠江流域實施統一禁漁期制度符合當前流域實際,不僅關乎珠江流域生物資源養護,還關係著流域廣大漁民群眾的生産生活和社會穩定,是促進珠江流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具體體現和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