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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海洋局與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上海海洋大學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1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上海12月10日電(記者 仇逸)國家海洋局與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上海海洋大學簽約儀式10日舉行,國家海洋局副局長張宏聲、上海市副市長沈曉明代表國家海洋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簽署協議。

    協議中明確了國家海洋局、上海市和上海海洋大學在共建中的責任。國家海洋局的責任是積極支持上海海洋大學的改革、建設和發展,並提供指導意見和建議;支持和鼓勵上海海洋大學進行專業學科佈局結構調整,發展社會急需的海洋專業;支持上海海洋大學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實訓基地和示範中心的建設;支持和鼓勵上海海洋大學開展海洋科學技術領域的研究,承擔海洋類科研項目和科研成果轉化、推廣工作;鼓勵上海海洋大學與相關海洋科研單位開展交流、合作;支持上海海洋大學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培養主幹學科學術帶頭人。

    上海市人民政府的責任是進一步創造條件,推進和支持上海海洋大學深化改革,建立自主辦學與自我約束相結合的運行機制。根據上海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積極支持上海海洋大學的建設與發展;統籌規劃、合理安排,支持上海海洋大學的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和共享研究平臺建設,使其保持海洋科學主幹學科的優勢特色,並努力達到全國領先水平;鼓勵和支持上海海洋大學主動對接國家海洋發展戰略,積極承擔國家在海洋事業和産業發展中的任務和人才培養任務。對雙方認定的合作建設項目,給予相應的配套支持。

    上海海洋大學將在國家海洋局與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支持和指導下,加強教育教學、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改革和創新,大力推進內涵建設,積極對接國家海洋事業發展的需求,主動調整學科專業結構,優化學科專業建設佈局,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和科學研究水平,積極培養更多行業人才和各種複合型人才,為國家海洋事業發展和上海地方經濟發展提供教育、科技和人才服務和保障。

    上海海洋大學副校長黃碩琳告訴記者:“學校將與國家海洋發展的主戰略銜接,主動參與和承擔各類海洋技術重點領域、重大項目攻關及海洋管理、海洋規劃和海洋法律法規等領域的研究任務,為國家和區域海洋經濟發展及産業需求提供技術支撐、人才服務等智力支持,為海洋行政部門決策和管理提供參考和依據。同時,聚焦海洋資源、海洋環境和信息,和其他高校形成錯位競爭、共同發展的局面。”

    此外,上海海洋大學還將支持國家海洋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海洋行業職業資格制度建設工作;對接國家海洋事業各類人才需求,積極參與國家海洋局各類人才培養計劃,支持國家海洋局研究生、博士後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主動承接各層次人才培養、培訓任務,協助提供教育培訓資源保障。到2020年,爭取把上海海洋大學建設成為我國海洋科技創新和海洋科技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成為一所世界知名的高水平海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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