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山西省召開煤焦領域反腐敗專項鬥爭新聞發佈會,通報山西煤焦領域反腐敗鬥爭開展兩年多來特別是今年以來取得的成果。
截至11月,全省共立查案件2185件,處分2353人,清繳各類違法違紀違規資金304.14億元,煤焦領域懲治和預防腐敗制度體系框架初步建立。
據介紹,山西把清理和追繳煤焦和非煤礦山企業2003年以來欠繳漏繳的各類基金、價款、稅費等違法違紀資金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從11月份開始,11個專項檢查組分赴11個市的11個重點産煤縣和省煤運公司進行重點解剖和重點催繳。
山西在煤焦領域反腐敗鬥爭中,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嚴肅查處了一批黨員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收受鉅額賄賂嚴重違法違紀的案件、利用“公權”充當“保護傘”“收黑放黑”的案件、查處黨員領導幹部在煤炭生産、銷售過程中利用職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的案件以及在國有煤礦産權轉讓過程中失職瀆職、造成鉅額國有資産流失的案件。
今年1至11月,山西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759件(次),初核煤焦領域違紀線索718件,立查591件;處分違紀黨員幹部906人,其中,黨紀處分453人,政紀處分544人;涉及廳級幹部7人,縣處級幹部109人;初核非煤礦山領域違紀線索226件,處分違紀黨員幹部229人。(記者冀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