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為加快法治政府建設而努力奮鬥
——國務院2010年法制工作綜述
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新華社記者)2010年是“十一五”規劃收官、“十二五”規劃即將開局的承接之年。一年來,面對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嚴重影響和國際國內環境的深刻變化,黨中央、國務院帶領全國各族人民,有針對性地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鞏固和發展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的成效,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力應對青海玉樹強烈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嚴重自然災害,成功舉辦上海世博會和廣州亞運會,國家各項事業蓬勃發展。一年來,國務院法制工作以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為主線,依法行政取得顯著成效,法治政府建設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邁出新的步伐。
一、國務院召開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全面總結《綱要》發佈六年來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就,並對今後一個時期法治政府建設作出部署
——國務院召開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溫家寶總理作重要講話。自2004年3月《綱要》發佈實施以來,國務院每年都對事關依法行政全局的重點工作作出安排,各地方各部門結合各自實際貫徹落實,依法行政工作取得重要進展。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總結《綱要》發佈以來取得的成績和經驗,分析依法行政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加大《綱要》實施力度,國務院于2010年8月27日召開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溫家寶總理作重要講話。溫家寶總理指出,依法行政是現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標誌。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我們黨治國理政從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變化,是我國政治體制改革邁出的重要一步,具有劃時代的重要意義。各級政府和所有工作人員要牢固樹立法治觀念,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嚴格依法辦事,不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成效。溫家寶總理強調,繼續深入貫徹落實《綱要》,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要加強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設,深入推進科學民主決策,嚴格依法辦事,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健全行政監督體系和問責制度。這次會議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階段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對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深入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義。
——頒布《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對今後一個時期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10年10月10日,《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頒布實施,這是國務院在新時期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又一重大舉措,對於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深化政治體制改革、推進政府建設和反腐敗具有重要意義。《意見》針對當前依法行政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規定了七個方面的主要任務: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是依法行政活動的直接實施者,必須不斷提高他們尤其是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制度建設是依法行政的基礎,要加強和改進制度建設,著力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普遍性問題和深層次矛盾;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切實提高行政決策的質量,減少決策風險;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解決亂執法、粗暴執法、執法謀利和執法不作為的問題;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強化行政監督和問責,促進行政機關廉政勤政建設;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隨著《意見》與《綱要》、《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的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將在新的起點上邁出新的步伐。
二、政府立法為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2010年,政府立法工作緊緊圍繞國務院的總體部署和主要任務,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制度保障。全年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法律議案7件,制定行政法規19件。
——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加強宏觀調控和市場監管方面的立法項目。為了改革和完善車船稅稅制,促進節能減排,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草案)》的議案。為了規範市場價格穩定,保護生産者和消費者利益,依法嚴厲懲處價格違法行為,修訂《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為了維護國家經濟秩序,保障國家稅收收入,加強發票管理和財務監督,依法懲處發票違法行為,修訂《發票管理辦法》。為了規範海關事務擔保,提高通關效率,保障海關監督管理,制定《海關事務擔保條例》。為了規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設立及其業務活動,制定《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為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科技進步,保證專利法的順利實施,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為了完善知識産權海關保護制度,修訂《知識産權海關保護條例》。
——為保障和改善民生,創新社會管理機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加強社會建設方面的立法項目。為了完善人民調解制度,規範人民調解,預防和減少民間糾紛,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草案)》的議案。為了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保存工作,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法(草案)》的議案。為了完善著作權保護制度,貫徹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綱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為了有效應對自然災害,規範自然災害救災工作,制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修訂《工傷保險條例》。為了完善外國人入出境制度,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
——為提高生態文明水平,加強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立法項目。為了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減輕水、旱、風沙災害,改善生態環境,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修訂草案)》的議案。為了加強對消耗臭氧層物質的管理,保護臭氧層和生態環境,制定了《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為了加強對氣象災害的防禦,避免、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産安全,制定《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為了加強城鎮燃氣管理,保障燃氣供應,防止和減少燃氣安全事故,制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為了加強對古生物化石的保護,促進古生物化石資源的科學研究和合理利用,制定《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
——為規範行政行為,促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加強有關方面的立法項目。為了加強監察工作,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為了配合修訂後的審計法的實施,加強和規範審計監督,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開展全國人口普查工作,規範人口普查活動,制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為了及時有效實施無線電管制,保障完成重大任務和突發事件的有效處置,制定《無線電管制規定》。為了規範預備役軍官儲備工作,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軍官法(修訂草案)》的議案。為了完善士兵服役制度,深化士官制度改革,規範士官服役管理,修訂《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為了加強武器裝備質量管理,制定《武器裝備質量管理條例》。
三、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做好重點領域的法制工作
——為了保障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利益,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及補償活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草案)》兩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2007年12月14日9時,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第200次常務會議,《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草案)》是第一項議題。會議認為,這個條例直接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要求有關部門廣泛聽取意見進一步修改後,再次提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然後公開徵求群眾意見,再由國務院決定公佈施行。溫家寶總理説:“這樣做,用的時間長一些,但這是對國家、對人民負責。”根據常務會議的要求,國務院法制辦及有關部門先後在北京、廣州、上海、大連等地深入調研,多次召開各種形式的座談會,分別聽取了地方及其有關部門、被拆遷人、房地産開發公司和拆遷公司負責人的意見,多次召開專家論證會和部門協調會,並對條例作了反復的修改和完善,形成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徵求意見稿)》。2010年1月29日,國務院法制辦公佈了這個徵求意見稿,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截至3月3日,共收到意見和建議65601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反饋的意見和建議逐條進行了整理、分析,選取40多個典型城市就建設用地來源、房屋拆遷和土地徵收等情況進行調查統計,同東、中、西部的大、中、小城市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被拆遷人多次座談,請經濟、法律、規劃、土地、評估等方面的專家進行論證,除有關部門研究討論會議外,召開各類座談會、論證會43次,1070多人次參加討論。2010年12月15日,國務院法制辦公佈《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次徵求意見稿)》,再次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行政法規在制定過程中兩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開創了政府立法的先河。
——消除“乙肝歧視”,維護乙肝病毒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權益保護問題,國務院相關部門做了大量工作,但由於種種原因,實踐中乙肝病毒攜帶者在入學、就業時受到限制和不公正對待的問題長期存在並且得不到根本解決。為了徹底解決乙肝病毒攜帶者入學難、就業難問題,遵照國務院領導的批示,國務院法制辦會同有關部門邀請權威專家對乙肝病毒的傳播途徑、總體情況和發展趨勢作了充分論證。《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將食品安全法關於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規定,明確為,患有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從制度上保障了乙肝病毒攜帶者從事食品工作的權利。同時,在國務院辦公廳的統一組織下,國務院法制辦和有關部門研究確定了禁止在入學、就業體檢中檢測乙肝項目的政策。2010年2月10日,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的名義公佈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明確取消入學、就業體檢中的乙肝病毒檢測項目。新政策出臺後,國務院法制辦督請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全面清理、修訂與乙肝檢測新政策不一致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通過這些努力,為切實保障乙肝病毒攜帶者的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加強政府內部層級監督,規範行政行為,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加強法規規章備案審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備,有錯必糾”。備案審查是政府層級監督的重要手段,是維護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的重要措施。2010年國務院共收到備案登記的地方性法規632件、地方政府規章557件、部門規章158件。國務院法制辦嚴格執行立法法和法規規章備案條例,對31件與上位法相抵觸、違法設立優惠政策和管理措施、違反世貿組織規則、搞地區封鎖和部門壟斷以及其他不符合備案要求的規章進行了不同方式的處理,努力做到“有件必備,有錯必糾”。
——積極履行行政復議職責,發揮行政復議在防範化解矛盾糾紛中的作用。2010年,我國縣級以上各級政府不斷完善行政復議工作機制,提升行政復議能力,提高行政復議案件辦理的質量和效率,依法妥善處理每一起行政復議案件,及時糾正了大量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有效保護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國務院法制辦深入開展全國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工作,加強國務院部門行政復議協作,加大新任分管行政復議工作的司局級領導、行政復議處長及行政復議骨幹業務培訓力度,推動全國行政復議工作向縱深發展。2010年,國務院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814件,完成695件,有力發揮了行政復議“渠道暢通、案結事了”的功能。
——創新執法理念,完善執法制度,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2010年,各地方、各部門繼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深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制定、修改、廢止情況及時調整執法依據,依法規範界定執法職權,完善執法制度,在行政執法理念和執法方式上有許多創新。實踐中,已經建立了行政執法投訴、行政執法主辦人、重大行政處罰備案、行政處罰事前法律審核、行政處罰告知、行政處罰案例指導、行政處罰案卷評查、行政處罰檢查、行政執法績效評估、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等制度。通過行政執法方式不斷創新,行政執法行為進一步規範公正文明。
五、開展行政法規、規章清理,為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而努力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國務院法制辦從2010年年初開始,會同有關部門用近一年的時間,對現行行政法規進行了認真清理。這是在1983年以來,國務院對行政法規4次全面清理的基礎上,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深化的新情況、新要求,對現行行政法規的又一次全面清理。通過對截至2009年底現行的691件行政法規的清理,對其中與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深化的要求已明顯不相適應,與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不盡一致、不夠協調,適宜於集中一攬子“打包”廢止或修改的,提出了廢止或修改的建議方案。目前,行政法規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2010年4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向各地方、各部門印發《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的有關問題的通知》,與行政法規清理同步進行的規章清理工作全面啟動。此次規章清理的範圍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制定的現行有效的全部規章,通過查找出存在的明顯不適應、不一致、不協調的突出問題,根據不同情況,區別輕重緩急,分類進行處理。通過各地方、各部門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規章清理工作基本完成。行政法規和規章清理工作的基本完成,有力維護了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科學統一和諧,進一步促進了我國經濟社會的科學發展。
“十一五”規劃將要完成,面對輝煌成就,我們歡欣鼓舞;“十二五”規劃即將全面鋪開,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豪情滿懷。讓我們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銳意進取,紮實工作,在新的起點上,不斷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而努力奮鬥!
國務院2010年共制定行政法規19件
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記者陳菲)記者29日從國務院法制辦獲悉,2010年,政府立法工作緊緊圍繞國務院的總體部署和主要任務,全年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法律議案7件,制定行政法規19件。
在加強宏觀調控和市場監管方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草案)》,修訂了《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發票管理辦法》,制定了《海關事務擔保條例》《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等。
在加強社會建設方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草案)》的議案、《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法(草案)》的議案。制定了《自然災害救助條例》,修訂了《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等。
在加強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方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修訂草案)》的議案。制定了《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
此外,為了加強監察工作,促進廉政建設,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為了配合修訂後的審計法的實施,加強和規範審計監督,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為科學有效地組織開展全國人口普查工作,規範人口普查活動,制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