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記者張淼淼)記者從此間召開的北京市兩會代表委員諮詢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會場獲悉,北京市正在著手研究外地戶籍職工納入生育保險的具體實施辦法,其待遇將和京籍職工相同。
據了解,北京市人力社保局2011年工作規劃中提出,2011年,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企業外地戶籍職工等都將首次納入生育保險覆蓋範圍,實現生育保險制度全覆蓋。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醫保處處長蔣繼元説,其中,企業外地戶籍職工納入生育保險的辦法將倣照京籍職工,本人無須繳費,單位按照一定的繳費基數為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用。
外地戶籍職工可享受的待遇也將和京籍職工相同,即職工生育時按照“包乾”的模式,在一定範圍內,生育時發生的費用無須自己負擔。職工同時還可享受生育津貼,具體數額將參照具體繳納生育保險的費用確定。
另外,城鎮居民、靈活就業人員以及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外地農民工生育費用也將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其生育費用將按照醫保的起付線標準,報銷符合醫保規定的費用。
另外,根據現行規定,新生兒參加“一小”居民醫保的次月才能享受報銷待遇,但此前産生的醫療費用不予補報。北京人力社保部門對此表示,將在今年出臺辦法,解決新生兒參保前發生的醫療費用報銷問題,實現新生兒參保“無縫”報銷。